[當年今日] 國會縱火案並非納粹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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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謀論指 1933 年國會縱火案為納粹自編自導,然而說法並無真憑實據。
陰謀論指 1933 年國會縱火案為納粹自編自導,然而說法並無真憑實據。
原兇 Marinus van der Lubbe 是反納粹分子,以縱火宣洩對納粹不滿。
原兇 Marinus van der Lubbe 是反納粹分子,以縱火宣洩對納粹不滿。

1933 年 2 月 27 日,柏林國會遭人縱火,普遍認為納粹黨自編自導,藉此插贓剷除異己。的確,當時希特拉雖獲總統興登堡委任為總理,但納粹黨並未取得多數國會議席,縱火案後,國會解散,興登堡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希特拉指控共產黨為幕後黑手,逐步取締其他黨派,及至 4 月,納粹完全壟斷國會。希特拉得以成功獨裁,國會縱火案「功不可沒」,陰謀論因而不逕而走,大眾深信納粹一手策劃恐襲,連著名歷史學家 Alan Bullock 亦抱此見解。事實是,傳言並無根據之餘,有人考證當年法庭紀錄,發現縱火原兇並非納粹亦非共產黨,而是出自一名反納粹工人 Marinus van der Lubbe 之手,以放火宣洩對納粹黨不滿,卻反被利用。

納粹自編自導的陰謀論從何而來?希特拉視縱火案為「天賜良機」,共產黨亦有同感。德國共產黨領袖 Willi Münzenberg 出版相關書籍(Brown Book),抨擊國會縱火案審判,指控 Van der Lubbe 其實是納粹分子,內應外合放火,繼而砌詞伐異。

 

1933 年德國共產黨宣傳刊物,指責納粹一手策劃國會縱火案。
1933 年德國共產黨宣傳刊物,指責納粹一手策劃國會縱火案。

納粹黨指控共產黨縱火,逮捕該黨及共產國際人員,然而證據不足,法庭宣判四人無罪釋放,只有 Van der Lubbe 一人被定罪。據德國前情報人員、反納粹分子 Fritz Tobias 考證,國會當時只有 Van der Lubbe 一人,並無同黨,而進出國會只有三條路:一條經由隧道,但兩邊門口發現上鎖;一條途經門房,但門房並無察覺行跡;一條破窗而入,亦即 Van der Lubbe 的做法。而他於 9:03 闖入國會之前,一名郵差曾於 8:45 進入國會並逗留約 10 分鐘,因此早有同黨(不論納粹抑或共產黨)內應外合的說法並不成立。另外,審訊庭上有專家表示,火勢之大不可能由個人所為,一定有某種液體助燃,不過根據當時消防及警方證供,現場並無發現任何使用液體或汽油的跡象,而國會高天花多木板,容易助長大火,同類建築如維也納股票交易所就曾因一支未捻熄的煙頭毀於一炬。綜合供詞證據,國會縱火案實是個人所為。Van der Lubbe 既非納粹亦非共產黨員,不過是兩黨政治宣傳的棋子。

Fritz Tobias 考證刊於 1959 年明鏡週刊,即使歷史學家普遍採信,納粹官員證詞仍不無爭議,亦有論著指證供不盡不實,質疑一人放火的可行性,事件 80 年後再添疑點。無論如何,國會縱火案由一宗偶發案件,急速升溫至黨派衝突,為野心家利用,繼而改變國家政策,當希特拉宣佈永不解除緊急狀態,原兇誰屬已經不(最)重要。政治化固然是推動社會變革的策略,然而一旦失控,後果難以預料。謹慎處理政治化事件的走向,才是國會縱火案的最大啟示。

*國會縱火案過程詳見 Fritz Tobias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