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機無限的美國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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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貴的人生,寶貴的資源。 圖片來源:路透社
寶貴的人生,寶貴的資源。 圖片來源:路透社

立法人是民選議員,執法者是公僕,司法人員是獨立公務員,按理來說,刑法人員作為法律的最後一環,應該同屬公家人手;但在美國,私營監獄卻是常態,由 19 世紀中葉起一直運作至今,可以上市,甚至是投資界的搶手貨,肇因囚犯強制勞動屬於合法,監獄以極低薪酬換取勞力,與企業合作提供服務,從中謀取暴利,利益以億元計。

經濟學人報道,美國監獄不論公營私營,均有合法出賣囚犯勞力,而且是一盤大生意。1979 年,公營監獄成立監獄產業拓展項目(Prison Industry Enhancement),為私人企業提供勞動力,踏出商業化第一步。在囚勞工工資往往極低,「甚或低於一排朱古力的成本」,例如監獄局(Bureau of Prisons)轄下聯邦監獄產業公司(Federal Prison Industries)所付時薪僅為 0.9 美元(港幣 7 元),在囚勞工會為政府製作床褥、眼鏡、路牌乃至官服等等物品,去年便為聯邦政府進帳 5 億美元。

商業腦筋不限聯邦,同樣動到州郡囚犯頭上:61,000 名在囚勞工經濟總值超過 10 億美元。勞動工種多元化,視乎監獄與甚麼企業合作。加州監獄今年預期 2 億多美元收益主要來自建築及紡織;愛達荷州流行燴蕃薯;肯塔基州則經營牛隻販售;而在 1990 年代的南卡羅萊納州公營監獄,女囚更會為著名內衣品牌 Victoria’s Secret 縫製胸圍。

阿拉巴馬州的服刑囚犯正鋪設水管。 圖片來源:路透社
阿拉巴馬州的服刑囚犯正鋪設水管。 圖片來源:路透社

公私監獄以「糾正」、「更生」之名,行謀利之實。刑罰商業化的危機在於,監獄私企可以遊說政客議員,以各種名目立法加重刑罰--例如「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囚犯愈多,刑期愈長,監獄愈多錢賺,現時美國人均囚犯比例為全球第二高,輕罪重判案例甚多(例如於百貨公司盜竊 3 條皮帶即可判終身監禁),與監獄商業化不無關係。奧巴馬任內下令逐步淘汰政府與私營監獄的合約,但決定早前被新任司法部長 Jeff Sessions 推翻;而在杜林普膺選總統當日,專營移民拘留所的企業 CoreCivic 錄得 43% 股價升幅,便反映出刑法與政治的過密關係。

美國人口佔全球 5%,但囚犯佔世界比例卻高達 22%。美國白人的祖先不少來自愛爾蘭和蘇格蘭的「契約勞工」(Indentured Servant),雖有合約,但工作條件惡劣,處境形同奴隸,受盡歧視,為何歷代美國人依然放行勞工剝削?原來,Uncle Same 對契約勞動固然深惡痛絕,但憲法第 13 條禁止蓄奴及契約勞工同時,特別訂明「以此懲罰罪行除外」。監獄之內,固然沒有美國夢;但對某些人來說,監獄本身就是美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