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 60 萬人民幣(約 67.6 萬港元),幾乎等於台灣一家中小型公司總經理的待遇,在華為,這是 18 萬名員工的人均薪金。
華為以高度研發為主,每個員工都把自己當成老闆一樣在拼命,因為他們的收入不只底薪,還有公司的配股。也就是說,公司愈賺錢,其分紅愈高。「我們不像一般領薪水的打工仔,公司營運好不好,到了年底會非常感同身受」,華為無線網絡產品線營運總裁邱恆說:「你努力的程度直接反映在薪金上。」
工作 2 至 3 年,就具備配股分紅資格。在華為有「1+1+1」的說法,也就是工資、獎金、分紅比例是相同的。隨著年資與績效增長,分紅與獎金的比例將會大幅超過工資。這個制度即使是重視員工福利的歐美企業都很罕見。「要活,大家一起活!」這是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從自身經歷體驗出的企業文化。不只把員工與公司的利益綁在一起,就連客戶也成為其生命共同體。
華為的企業文化中,第一條就是「以客戶為中心」。不過,邱恆指出:「很多公司嘴巴上說維護客戶的利益,實際上是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兩件事常是衝突的。」以通訊產業為例,企業會因為技術標準、頻率波段不同,衍生出不同的產品,電信商客戶可能為了滿足消費者而使用三種技術標準,採購三套不同的機台,其中安裝與後續維修費用,甚或高過於單買機台本身。以製造商的角度,當然希望客戶買愈多套產品,賺取更多服務費。但華為則反過來站在電信商的角度思考,主動研發出把三套標準整合在一個機台的設備,幫客戶省下了一半成本。長期而言,客戶可以把資金用於其他投資,研發新產品,提升營業額,保持長遠合作關係,互惠互利。「當他只能賺 1 元時,肯定無法分給你 1.5 元;他若能賺 5 元,你才有機會分到 2、3 元。」邱恆道出一個簡單的商場互利邏輯。
他又指出,一個領固定薪金的員工,不可能主動去幫客戶想出創新的解決方案。但華為的員工因為把自己當成老闆,資歷愈久,其股份分紅愈多,所以大部分人不會為了追求短期業績目標而犧牲客戶利益,反而會想盡辦法服務客戶,讓客戶願意長期與之合作,形成一種正向循環。
想像一下,若一家公司有 18 萬個總經理等級的員工,每天都用創業的精神在工作,能不攀上一個又一個高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