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謎題:打機會上癮?今次到兩位心理學教授反駁說:不會。
只要有任何罪案發生或輕生事件,如涉案者有打機喜好,必然要特意標示報道之。在媒體渲染與家長焦慮下,打機(電子遊戲)仿如現代都市魔咒,不能碰,一碰便上癮,失去自制能力,沒有社交,進而造成心理不平衡。打機彷彿是罪。
雖然不少研究者表示,電子遊戲如濫藥般影響大腦, 使人上癮,例如神經病理學家以「數碼可洛因」或「數碼毒品」稱之;美國神經病學會則把網絡遊戲紊亂症列為可能的神經失調疾病。美國史泰森大學(Stetson University)心理學教授 Christopher Ferguson 與維拉諾瓦大學( Villanova University)心理學教授 Patrick Markey 日前則在紐約時報撰文,為打機上癮平反。兩人早前便就此「科學懸案」著寫了 Moral Combat: Why the War on Video Games Is Wrong (道德爭議:為何對電子遊戲開火是錯)一書。
他們指打機上癮的說法極為誤導,即使打機在某些情況耗費時間,但打機絕對稱不上如藥物及酒類般損害生命。他們首先反駁在神經學上的上癮類比:打機上癮的說法,一般基於吸毒時與打機時兩者產生快感的大腦區域相同,這些區域會分泌和回應神經傳遞物質多巴胺,與產生快感有關,形成獎勵機制。
但兩人表示,不同活動牽涉到的多巴胺數量分別極大。打機或觀賞網絡娛樂影片所產生的多巴胺,和吃一塊薄餅相差不遠。可是,濫用藥物如冰毒(methamphetamine)可產生 10 倍以上的多巴胺。多巴胺獎勵機制本身,並不足以說明打機導致上癮。
而「美國精神病期刊」早前刊登的一項大型研究,利用美國神經病學會鑑定精神病的指標進行調查,發現在 18,932 名遊戲機玩家中,最多只有 1% 人打機上癮,明顯比賭博的上癮比率要低得多。該研究亦發現,幾乎所有被診斷為打機上癮的人,生活都沒有受影響,大多數「上癮者」的心理、生理及社交健康與常人無異。Ferguson 與 Markey 認為,這表示所謂的上癮診斷從一開始便不合理。
再者,打機上癮者與非上癮者最明顯的分別只在於前者花更多時間在玩電子遊戲,在診斷本身便帶有「套套邏輯」(tautology)。他們擔心,把過度打機當作上癮,只是把正常行為標籤成病態。其中一項診斷會問到的問題:「在不快樂的日子,我經常用 X 來放鬆自己。」假如 X 是毒物,固然讓人擔心,但假如 X 是做運動、聽音樂便沒有問題,從而可見診斷問題其實並不合理。
Ferguson 與 Markey 亦承認大人和小朋友也應平衡使用科技產品與正常作息及運動,不過現時大眾對打機的恐懼,或是源於對「舊好日子」的緬懷——沒有科技而有簡單快樂的享受,因此高估所謂打機會上癮的證據。誰是誰非?雖然如同他們的書名,兩人希望終止這場討伐玩電子遊戲的戰爭,可是要勝出還看另一方能否拿出更強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