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York, New York 是一首爵士名曲,還啟發了另一首歌這樣寫:「這個名字太好聽,好聽到我要說兩遍(You know it sounds so nice I’ve got to say it twice)。」當然實情只是因為郵寄地址如此:紐約市,紐約州。
其實香港也是。
鄧麗君有一首歌也不妨視作專門獻給香港的情歌,其中也有同樣充滿喜愛的歌詞:”Hong Kong, Hong Kong”,我們也可以說:「這個名字太好聽,好聽到值得說兩遍。」
對一個城市特別有感情,也是講緣分的,要有除了「生我養我」之外更好的理由 —— 僅僅是這個理由並不足以令人眷戀:太多人背井離鄉,太多人一去不回頭,故土啊、鄉愁啊,都是非常老派的文藝腔了。譬如美國人就沒有甚麼鄉土情懷,開著車到處去流動起來太方便,加上各地發展比較均衡,並不迫切離開老家去當「紐漂」、「洛漂」。
絕大多數人會以賺錢為第一考慮,這無可厚非,但深入一層應該問,為甚麼這個城市會吸引財富?除了有錢,還要有甚麼才稱得上繁榮?北京如此「富甲天朝」,至今也沒有吸引大量香港人「北漂」。
我小時候也看 TVB 電視劇,然後意外地發現廣東話唱的主題曲如此動聽,既有豪邁鏗鏘,也有委婉低迴,說不出來的古雅。更令人驚異的是電視劇裡的場景:潔淨的街道,華麗的中環,警察制服,律師的假髮以及陪審團之席,都是中國前所未見的。最有趣的是當時引入中國的香港電視劇都配了音,只有那句 「Yes Sir」 的台詞不經翻譯,可見當時的「有關當局」,還是很有眼光的。
對於那一代中國人來說,香港給人想像的畫面,這就叫風情,以至有了艾敬所唱的那首「我的 1997」,即使現實並不完全如此,也沒有關係,在一個黯淡、貧乏、萬馬齊喑的世界裡,最可貴的莫過於光亮、色彩,和自由的空氣,即使聞起來渾濁也感覺清新,就像香港的電影、時尚、流行曲,中英夾雜的語言所表現的那樣。
那時候香港意氣風發,我覺得不只是因為錢。
應該說,上海和北京其實從來不乏有錢人,到了 90 年代開始做生意發財的也不少見,但「先富起來的那些人」和其他人有距離,錢好像總是來得很神祕;但那時在香港不然,每個普通人都有自己能掙錢的基本意識,很像美國立國之初那種樸素的金錢觀。許多移民為了錢來到香港,也有許多人永遠也不會喜歡香港,或是因為語言不通,飲食口味不對,或者待人接物的價值觀不同:香港沒有領導,沒有幹部,沒有「單位」,認錢不認人,認規矩不認關係,還有「炒魷魚」這回事,一概令他們感到陌生。
那時候錢帶給香港人體面,也令他們回大陸時產生自豪感:穿著更漂亮的服飾,使用更精美的產品,見過更遼闊的世面,接觸到更多資訊,包括文字直排的報紙、書刊,各種印著外文的包裝盒,不誇張的說,那時候連香港帶回來的一支原子筆也是更好的,今天的五毛喜歡用「洋人放個屁都是香的」來辱罵香港人「洋奴」,他們可能年紀太小,不知道這是真的。
意氣風發是因為還有尊嚴,而這尊嚴來自「我和你不一樣」:使用的語文不一樣,到處的街名不一樣,學校的名字不一樣,課本內容不一樣,政府的組成不一樣,做這些事的人語氣和態度不一樣,公共服務的水準不一樣:醫院是可靠的,救護車是迅速的,電梯是安全的,走廊是明亮的,交通是有序的,廁所是乾淨的,城市規劃的細節是周到的:行人天橋的坡道、地下通道的反射鏡、去水渠、水浸位警告牌、路燈的編號、公路上的求助電話、路邊山坡的安全網,還有天星小輪提供的堪稱世上第一方便舒適及合理的旅程。
我們可以簡單說,喜歡香港就是因為錢和方便,但是要令這個城市的人普遍有錢自立,都感到方便,已經非常了不起。
不過,正如那首「我的 1997」,明明是寫給香港的情歌,結果唱的卻是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