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看書看劇的內容總是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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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幾乎記得每一次看書時所處的地方,我記得看的是哪一本書,記得它的模樣,甚至它的版次、封面,我還記得它是買來的還是朋友送的,然而,除此以外我卻一概記不住。」作為「紐約時報」書評編輯的 Pamela Paul 閱讀量非同小可,但閱讀記憶之淺,相信能獲得不少人共鳴。

自然,觀影看書後能將劇情刻骨銘心的大有人在,但對部分人而言,吸取文化作品內容的過程恰似放水浸浴,一劇終了,洗澡水就排得乾乾淨淨。阿薩巴斯卡大學(Athabasca University)心理學副教授 Faria Sana 解釋,記憶本身就有其固有的限制,例如「遺忘曲線」反映記憶會隨時間淡忘,加上在網絡觸手可及的時代,我們改變了處理記憶的常用方法,比之回憶(recall memory)我們更重用認知記憶(recognition memory)。如墨爾本大學學者 Jared Horvath 說:「只要知道怎樣搜尋這些資料我們就無需記住,更莫說回憶。」即使在網絡時代以前,文化和娛樂產物已被視為一種外在記憶,只要還有影帶尚存隨時可翻看再翻看,觀眾其實也沒有記年份背台詞的需要;及至串流服務和維基百科風行,網絡成為腦延伸,愈發減低觀影後記住當中文化、劇情的必要,如此,遺忘現象變本加厲。

刷得了劇刷得了書,刷不了記憶

除了翻查資料太方便令人壓根沒有記憶與回憶的必要,讓人忽略的是,馬拉松式追劇或煲書(binge watching/binge reading)如同囫圇吞棗,硬吞超出腦容量的訊息致消化不良,同樣叫人觀後即忘。Horvath 早前與大學同事發表研究,顯示馬拉松式追劇的人遺忘劇集內容的速度,比一星期看一集的觀眾要快得多,而且也不及後者享受。一集接一集的劇集播放有定速,大腦吸收的速度卻沒有,我們以為消化速度追得上眼球略過文章段落或掃手機熒幕的速度,其實事與願遺。事實上,日常生活中出現的文字遠多於我們所能吸收的。曾有調查報告指出美國人平均每日會接觸 10 萬字,當中能得到人們注意、動用腦力處理提煉的,又有沒有百分之一?

瘋狂煲書亦然,The Morning News 編輯 Nikkitha Bakshani 就曾撰文「刷書障礙(Binge-Reading Disorder)」分析:「閱讀是一個很細膩的字詞,但我們最常見的閱讀卻如消費,用來獲取那些沒有可能演化成知識的資訊。」或許又像 Horvath 所說:「你只追求當下能一集接一集地傻笑下去,重點不是能真正學到些甚麼,而是那一個瞬間你覺得自己學到了甚麼。」Sana 指,我們閱讀時經常產生「讀得流暢」的錯覺,以為自己讀通了每一個過目的文字,而知識正沿此源源不斷地流入大腦,自行分類上架備用:「事實上,除非你專注當下,動用腦力和策略消化和記憶,否則你的大腦留不住這些文字的。」同理可見於學習和工作,只是人們往往較輕鬆對待空閒時的讀物:「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絕大多數時間我們也是如此。」

若要說 Horvath 的研究帶來甚麼教訓,大概是把劇集和書本分成幾次吸收,延長消化過程,避免看得快忘得快。Horvath 解釋,堅持一次過看畢整本書,意味你由始至終只將內容儲放於工作記憶,加上過後不會回頭細味,很快就會忘記當中內容。因此,閱讀量大的 Pamela Paul 就自製「Book of Books」記錄讀過的書,以防日後記憶模糊。除此而外,重讀也是實際的解決方法。作家 Ian Crouch 曾在紐約客撰文「閱後遺忘的詛咒(The Curse of Reading and Forgetting)」,記述自己三番四次在閱讀中途才發現若干年前已讀畢全書的經歷:「也許於我這種善忘的讀者,最大的任務和享受,是反覆重讀同一本小說。」他引述英國詩人 Siegfried Sassoon 的話:「這對人類而言幾乎是肯定的,我們只能記住讀過內容的少數。重翻一本書,提醒我們把作者說的話忘得有多徹底。離開敘事者與其敘述,我們只能留住褪色的印象,彷彿他從我們手中抽回他的書塞回自己臂下。」

「一次過看完 XXX」之類 binge watching 或 binge reading 的壯舉,既過癮又有完成長征的成功感,但也許正正是這種無間斷的長征,導致我們能記住的部分有限,反而浪費了一部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