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崇「自我責任」的日本,核災後釀成更多悲劇

A+A-
部分福島核災的災民,仍住在福島市南矢野目等地的臨時房屋中。 圖片來源: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Flickr

災難當前,走或留彷佛都是個選擇,但在 2011 年福島核事故發生之際,「避難」不是一個有充足時間去冷靜思考的問題。在對無形的核輻射恐懼下,大家都有不管如何先離開的想法,網上甚至有人批評居於福島,又沒有離縣避難的父母是「殺人者」。

雖然律師渡邊純所居住的福島縣郡山市並非指定避難區,但他也曾經想過讓妻子及女兒暫時到外縣避難。最後由於自己以及任職教師的妻子無法長期離開工作崗位,加上當時公共交通癱瘓,燃料也嚴重不足,私家車無法行駛,最終留守下來。「當時內心有種不用家族分離的安心感。但同時又想,假如將來女兒因此患上癌症,自己就是個為了『想一起生活』的自私理由、而犧牲女兒生命的混蛋。」他歎謂。

根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基準,普通地球人平均每小時所受到的輻射量平均 0.25 微希(μSv/h),除背景輻射以外,每小時不應多於 0.1 微希。在這以下的輻射量對健康的影響,統計學上「無法證實」。根據 2011 年 7 月福島縣郡山市 61 間小學所測量的結果 ,輻射量最高為每小時 0.61 微希,最低為 0.04 微希。

今日福島縣各地公共設施中被安置了大量的輻射監測站,讓人即時知道輻射量,但同時形成某種白色恐怖。即使告訴你在醫學統計上患癌率只有零點幾個百份點、甚至無法證實,自己也無法將家人的性命換算成數字。情況有如玩「癌症俄羅斯輪盤」一樣,誰也無法保證將來不會有問題,萬一真的發生甚麼,可以怪責的也只有自己。

對非政府指定避難區的居民來說,走或不走都是「自我責任」。不少的個案是丈夫與其他親人留在當地,妻子攜著子女「暫時」到外面避難。如今 7 年過去,當地的親人認為差不多可以回家,事實上他們自己也在正常生活。但母親一方仍擔心子女的健康,會考慮是否在外面生活會比較好。

另一方面,避難地的社區也有聲音批評為甚麼避了 7 年還在避,認為有家可以回還留在外地,是在騙當地社會資源。母子避難的情況裡,家鄉的親戚、丈夫無法理解自己,另一方面外地避難的生活又孤獨不安。最壞的就是走進「核災離婚」的結局,然後成為單親家庭。沒有親友的陌生地方中變成單親家庭下,隨之而來就是貧窮與兒童照顧問題。

核心問題是災難事故中過分強調「自我責任」,政府與電力公司將嚴重的政治、社會、環境、健康等問題,加負在一般平民身上。沒有離開的會後悔自己沒有避難,每天擔心自己的子女患癌;離開的則苦惱應該回家抑或是繼續留下,彷彿兩者都會迎來壞結果,陷於絕望的泥沼中。於是乎,福島核事故 7 年過去,留或不留都找不到出口,舊的問題繼續發酵,又形成另一波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