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辦公室用品是甚麼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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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試過把辦公用品帶回家?或者從公司偷走紙筆回家給小孩畫畫?使用辦公室打印機列印登機證或酒店訂單?取走辦公室的文具,除了因為「善用」公司資源、方便,還會出於甚麼原因?

加拿大卡爾加里大學(University of Calgary)工業和組織心理學助理教授 Yannick Griep 近日撰文提到:員工要以此向公司報復。

南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有研究報告指出,高達 75% 的員工承認曾偷竊辦公用品。而這種「小偷小竊」行為已經積小成多,估計每年令企業辦公用品庫存減少 35% 左右,平均佔各公司總收入 1.4%。Griep 提出,這種「損公司利己」的行為,可能是源於心理上的不平衡。

忿忿不平之始

新工作之始,僱主往往會先作出一系列承諾,可能是彈性工作時間及友愛工作間,令人滿懷希望。Griep 指這構成了心理契約(psychological contract)的基礎。要是僱主有信守承諾,員工將會愉快又忠誠。

然而承諾不一定白紙黑字寫在合同上,所以即使無法兌現,亦是投訴無門。工作時間愈久,勞資雙方對承諾的看法就愈見分歧。有調查報告便指出,受訪者的僱主多在首兩年已違反承諾,最近有研究更發現員工每星期以至每日都會遭遇此事。可悲的是,這一系列調查結果表明,僱主幾乎沒有意識到他們所做的一些事違反當初承諾,所以大多不承認那是錯誤行為,更遑論提供解決方案。

平息報復心理

承諾是就職協議的核心,有些人或會認為,僱主既然可以食言,自己也可以採取合理解決措施。這些員工傾向出現一系列非常強烈的負面情緒,覺得受到欺壓,所以要作出報復,方能令心理得以平衡。

Griep 認為,以報復得到的公平是短暫的,即使僱主違反了承諾,也不應第一時間就採取報復手段,應先退一步思考偷竊的風險及報復的後果。雖然報復可以令人得到快感,但事實上,你可能很快就會對這些行為感到內疚。加之冒著被逮到的風險,更有機會因此失去工作。員工應該問自己: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正如前文所述,僱主往往不知道自己違背了承諾,而研究發現,以尊重的態度告知僱主,列舉此事如何影響工作及機構表現,僱主通常會作出正面反應,至少 52% 到 66% 的案例中,他們會道歉或提供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