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高齡駕駛者的問題備受公眾關注。

去年 3 月開始,日本規定違反一定交通規例的 75 歲以上司機,要強制接受認知能力檢查一年過去,接受初步檢驗的 210 多萬人中,發現有 5.7 萬人疑似患有認知障礙症 —— 當中最為人所知即俗稱「老人痴呆」的阿茲海默症。近 1,900 人確診患有認知障礙症,被取消駕駛執照,其餘部分有待進一步診斷

日本社會少子高齡化,駕車人口也免不了老化。近年不少交通意外涉及長者司機,尤其之前發生撞死高中女生的事件頗觸目 —— 老人撞死年青人的構圖,本身就具有相當的批判意義。基於年老司機駕駛的風險,有些家庭會勸家中的長者自行取消駕駛執照。但偏遠地方不及東京大阪的交通方便,連巴士網絡都未有覆蓋的鄉下地方,沒有私家車的話的確寸步難行。

以上的論述,主張當一個人腦袋退化、無法作出合理的判斷和反應時,就失去駕駛的權利。理由很簡單,也容易理解,因為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由於潛在的交通意外風險,直接涉及人命,很難反對剝奪這項權利。但同時間有人會問,其他權利又如何?老人痴呆患者應不應該擁有投票權?

如果認知障礙症患者明顯無法作出合理的判斷,所以不被允許駕駛,避免交通意外,他們的一票會影響社會未來,於是無法合理思考的,有沒有投下這一票的權利呢?答案當然很簡單,投票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而駕駛不是。所以即使一個國家公民老人痴呆到生活無法自理,他仍保有投票權。

人口老化是不少發達地區所面對的問題,日本是情況最為嚴峻的國家之一。當討論人口老化的時候,方向多數都集中在社會福利,例如養老設施、退休金之類的長者問題上。另一方面需要思考的是,長者數量達到人口一定的百分比後,整個社會建設與都市發展應如何改變。

6、70 年代發展的大型衛星住宅地區 —— 即所謂的「團地」,到今天許多已經荒廢,有的基本上只剩下一些老人家居住。稀疏的人口甚至養不活區內的超市,購物只能夠駕車到另一地區,那代表沒有能力駕駛的長者就無法生活。為解決這個問題,有超市甚至安排貨車組織流動店面,駛入住宅區內、甚至停泊在長者的家門口,讓其購物。

數十年前的都市規劃與法例規定,無法應付社會的老化。當大家以為舊的一套還可運行如常之際,其實裂痕處處。長者司機撞倒年青人的車禍現場,就是將整個少子高齡化的社會濃縮的定格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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