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過去多年致力打擊科網巨頭壟斷地位,日前宣佈再度對 Google 開出罰單,金額達到破紀錄的 43.4 億歐元,成為反壟斷法例下的最高懲罰。理由是 Google 於過去十年借助其手機平台 Android 系統,強迫各手機生產商在手機出廠時預載 Google 的搜尋引擎、瀏覽器和網絡商店等程式,以此鞏固主導地位。
不過,業內人士相信,天價罰款於 Google 而言只是一筆小數目,亦不會對現況產生實際效果,主要原因是歐盟裁決來得太晚,阻止不了 Google 壟斷市場的局面。
經過監管機構三次反壟斷調查後,長期抗爭有了定案。繼去年因為 Google 搜尋引擎偏幫其網絡商店服務,而被判罰 24 億歐元後,是次歐盟再重罰 Google 近兩倍的巨額數字。但正如科技研究公司 Radio Free Mobile 的創辦人 Richard Windsor 所指:「以 Google 的實力,輕易就能夠把這筆罰金抹走。」這只是對 Google 輕輕摑了一巴掌,不痛不癢,外媒形容,該公司只需要兩週時間就能夠賺回超過 40 億歐元。
裁決的另一重點,是歐盟開出 90 天最後通牒期限,要求 Google 停止過去多年以其作業系統捆綁手機程式的做法,讓手機生產商獲得更多自由,例如跟 Google 的搜尋引擎競爭者合作,或轉而向 Google 收取預載費用,阻截其「一條龍」式操控手機網絡業務。但 Google 的拖延戰術明顯反勝了耗時數年才有判決的監管機關。目前智能手機市場約 8 成都在使用 Android 系統,即使判決意味它們將不能再違規預載 Gmail、YouTube 或 Google 地圖等程式,但時至今日才迫令 Google 放棄捆綁式做法,業界認為實際打壓效果相當有限,對這些軟件的市佔率亦難以構成影響。
「如果早在 5 年前就對它們作出判決和懲處,這可能是有效的。」誠如 Richard Windsor 所指:「大部分用戶都已經習慣使用這些 Google 程式的服務,無論如何他們都會主動去下載程式。」
而且,即使需要向歐盟繳交天價罰金,Google 都有可能將經濟傷害轉移到手機生產商。Google 行政總裁 Sundar Pichai 於裁決後發表文章,便暗示他們或將對 Samsung 和 HTC 等手機生產商收取使用 Android 平台的技術費用。他表示,Android 系統自 2007 年面世以來,所採用的開放平台商業模式可能會有所改變,無法再免費提供手機平台。
Sundar Pichai 在文中強調,Android 的發展為用家提供了更多選擇,而非限制。他又提到,Google 在過去 10 年之中,為建設和經營 Android 平台承擔了數十億美元的開支,而他們持續為手機生產商開發和更新平台業務,是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才不收費 —— 當中正正包括建議生產商安裝 Chrome、YouTube 等自家程式。他又再次質疑歐盟執委會的判罰,是過於保護主義的打壓:「今天的決定,或會破壞我們在 Android 商業模式上的平衡關係,並對於開放平台的做法,發出了令人不安的警號。」
不過,比利時列日大學教授 Nicolas Petit 指出:「許多人傾向將這次的決定,視為歐盟的歧視性、保護主義行為,對 Google 的不滿,大多數都是來自美國企業。」
無論如何,Google 都明確表示將會上訴。而 Nicolas Petit 認為,歐盟的罰金儘管不會被 Google 放在眼內,但未必完全沒有意義,因為裁決或對其他科技公司有鼓勵作用,為 Google 的壟斷行為作出積極抗爭。
「本身不確定可否成立訴訟案件的原告,現在可能更有信心挑戰 Google 了。」他表示,Google 的下一關,或是來自原創內容持有人,就知識產權法對巨人投下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