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太空建軍,回顧聯合國「外太空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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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ASA

2018 年 6 月 18 日,注定是人類太空發展史重要的一天,杜林普在當天宣佈創建太空部隊,確保美國在太空的支配地位。這聽起來科幻色彩濃厚的計劃,被國際法學者批評違反 1967 年聯合國「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破壞和平使用太空的國際共識。究竟這道半世紀前簽訂的條約有何意義?如今國際形勢大變、科技日新月異,人類是否需要另立新約,以共享這片浩瀚蒼穹?

何謂按「和平目的」使用太空?

杜林普在 6 月 18 日宣佈組建美國太空部隊。 圖片來源:路透社

「外太空條約」全名為「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的外太空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誕生於太空競賽激烈的冷戰時代、反戰情緒高漲的 60 年代末期,由美國、英國及蘇聯為首簽署。

諷刺的是,杜林普宣佈組軍同日,聯合國外太空事務辦公室(UNOOSA)正在維也納慶祝全球外太空會議(UNISPACE)舉辦 50 周年,該會議是在「外太空條約」簽署後翌年舉辦,以條約為基礎,商討各國如何和平使用外太空。

條約首頁開宗明義寫著締約國共識,其中兩點如下:

  • 認同全人類在開發太空時的共同利益,並且按和平目的使用外太空
  • 相信必須持續探索及使用外太空,以惠及人類的利益,不論他們的經濟或科學發展程度如何

若然依據這些原則,杜林普組建美國太空部隊顯然是違約。英國肯特大學國際商業法教授 Gbenga Oduntan 從法律角度質疑計劃,他在 Newsweek 撰文直指:「實在不清楚,這個計劃如何可以符合國際法律框架。」對於杜林普明言要美國支配太空,他形容是「危險地偏離歷史及法律常軌」。

但事實上,條約中「和平目的(peaceful purposes)」這個用詞,多年來一直有爭議。法律學者 Edward R. Finch, Jr. 當年曾經深入研究條約內容,結論認為所謂「和平目的」條款可以理解為「非侵略性(non-aggressive)」,但「未有排除派遣軍事人員探索太空」的可能。在這個解釋之下,條約其實未有完全禁絕太空的軍事用途,留下大片灰色地帶。

賓夕凡尼亞大學道德與法治中心學者 Cassandra Steer 提醒,在可能爆發太空軍事衝突的問題上,「國際修辭已出現明顯變化」。或者正是這些原因,聯合國裁軍委員會在最近會議中,首次加入避免外太空爆發核子軍備競賽的議程。

難以約束的私人資本

1967 年以美國、英國及蘇聯為首簽署的「外太空條約」。 圖片來源:UN Photo

當年制訂條約時,另一個始料未及的因素,正是私人企業參與太空探索,以致條約甚少規範私人企業行為。畢竟 60 年代的太空探索幾乎全由國家壟斷,現在則愈來愈趨向私人資本主導。

目前有多間初創企業提供人造衛星服務、氣候監測服務,同時正在籌辦太空旅行團,甚至是小行星採礦;軍火商與太空產業亦經常串連合作,而且通常都是國家承包商,例如 Boeing、BAE Systems 和 Lockheed Martin,既生產及銷售人造衛星與太空船,同時亦銷售導彈和轟炸機。

美國今年宣佈太空組軍外,亦大舉推動太空的商業活動。「華盛頓郵報」在 2 月報道,杜林普政府計劃 2024 年把國際太空站(International Space Station)徹底私營化;美國眾議院在 3 月通過「美國太空商業自由企業法案(American Space Commerce Free Enterprise Bill)」,其中兩點特別受到國際法學者的關注:

  1. 美國公民有權無條件地探索和利用外太空,包括其資源
  2. 並非所有「外太空條約」條款都約束美國私人公司

太空政策研究學者 Hao Liu 和 Fabio Tronchetti 警告,法案不再把外太空視作「全球共享空間」,足以改變國際對「外太空條約」約定俗成的解讀,「基於這個理由,目前的法案版本頒佈後,影響將會遠遠超出美國的司法管轄範圍」。

被外判的太空和平任務

在這個私人企業涉足太空軍備競賽的時代,民間亦有人主動分擔推動和平的責任。探險家 Namira Salim 是其中一名領軍人物,她成立社會企業 Space Trust,籌組 2030 年在太空舉行首屆和平峰會(Peace Summit),目前正與聯合國外太空事務辦公室合作,並得到一些資深外交官及政要支持,包括哥斯達黎加前總統 Laura Chinchilla 及烏拉圭前總統 H.E. Luis Alberto Lacalle Herrera 等人。

可能有人認為,在太空舉行峰會只是賣噱頭多於實際,但 Salim 不是這樣想,她認為要真正促成人類和平,政治領袖必須要有外太空的視野,從類似國際太空站的地方回望地球,各國才能擺脫狹隘的國家利益,在全人類角度著想。「我們需要實際上走到太空促成和平,我們需要踏出開地球,從太空回望,在超越政治邊界的宏觀視野中獲得啟示。」

時移世易,今時今日的國際環境早有別於 50 年前,我們應否修訂「外太空條約」應對新形勢?或者,正如知名天體物理學家 Neil deGrasse Tyson 所言:「為何我們要承諾在太空善待對方?如果這樣能夠成功,為何我們始終無法簽署一道和平使用地球條約?」當地球的和平都難以維繫,人類要守護銀河系的和平,目前看來仍然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