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衍蒨:從解剖看兩性死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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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ulton-Deutsch Collection/CORBIS/Corbis via Getty Images

19 世紀的醫療及解剖學發展蓬勃,使屍體成為炙手可熱的研習對象。蘇格蘭曾有案件,兩名兇徒聯手殺害至少 16 人,為的是賣屍體到醫學院做研究!因為男士身體內的肌肉組織相對發達,所以解剖學背後都有一個假設:屍體解剖以男士的優先。最近兩名考古學家的研究,似乎可以論證這個假設的對錯。

在人類身上施刀學習解剖並不是一貫作風。在最初期的醫學發展,古希臘醫師蓋倫(Galen)礙於當時希臘宗教信仰及價值觀等因素,不能對人作解剖研究,遂轉移動物身上。當比利時醫師 Andreas Vesalius 研究建基於蓋倫的人體解剖學時,發現形容與人體建構不一樣,繼而捨棄蓋倫的學說,並寫下 De humani corporis fabrica libri septemOn the Fabric of the Human Body) 一書,配合達文西的描繪,為解剖學及現代醫學奠下基礎。早在 16 世紀的英國,亨利八世就允許透過解剖死囚(碰巧大部分是男性)學習醫學。及後到 18 世紀中期,「死後遭解剖」乃被判處終極懲罰之一,但只限用於謀殺罪名上。當時女性很少與這個罪名扯上關係,更莫論是死刑,因此缺乏解剖女性的證據。

考古學家 Jenna Dittmar 及 Piers Mitchell 最近就死後相關的醫療行為(postmortem medical practice)進行研究,透過分析醫院墳場的骸骨,發現在美國及英國,骸骨曾被解剖兩至三次。除了男性骸骨,他們亦從女性骨骸上找到類似的痕跡及頻率,於是更想透過這些骸骨找出前人對待男女性屍體之異同。他們共研究了 99 副骸骨 —— 74 男、25 女,全部來自 19 世紀後半的倫敦皇家醫院(The Royal London Hospital)及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結果指出,每一副骸骨上都找到解剖工具留下的痕跡。

研究團隊將所有找到的痕跡記錄下來,並與歷史中記載的解剖過程及描述做對比,找出整個過程的始末。其中有趣的是,他們發現用來開頭顱的鋸齒上,雖然角度並不一致,卻都是從左邊開始鋸開頭顱骨。他們亦發現,骸骨連臉部及眼睛都曾被解剖。而 99 副的骸骨當中,其中 3 副的頭顱更從頸椎就開始被鋸開,與身體分離。

另外,他們亦在多隻「斷肢」上找到不同切割痕跡。研究團隊推論,是當時因為缺乏屍體來學習解剖而衍生出來的學習「風氣」:「屍體分享」(cadaver sharing),當中亦不乏女性屍體。研究團隊由此推斷兩性死後被對待的方式並無不同。這個分享屍體的學習方法,令負責解剖的人把屍體抽離了死者的性別(gendered)枷鎖。

果然,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參考資料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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