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渴望成為父母卻不育者,精子捐贈服務可算一樁美事。部分人作為父親,要接受孩子不是自己的血親,心理上或有所掙扎。即使不介意,在美國,使用精子捐贈服務的伴侶,可能要面對另一難題 —— 誕生的孩子,竟不是自己千挑萬選的捐精者,而是另有其人。
17 年前,Cindy 與她的同性伴侶決定要生育孩子。二人花上幾個小時,仔細查閱不同精子捐贈者的個人資料,最後選定一名匿名男子。該男子的病歷表十分「乾淨」,親人亦沒有甚麼健康問題。Cindy 其後成功誕下男嬰。此後,二人決定繼續生育,使用同一位捐贈者的精子,再度誕下一個男嬰。由於匿名,男子的身份,僅以編號為記。
一切看起來是如此美好,直至兩個孩子開始長大。兩個男孩嘗試在網上資料庫輸入精子捐獻者的編號,尋找到他們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其後,所有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均接受 DNA 測試,確定身份。結果卻令 Cindy 大為震驚:自己的兩個孩子,與其他兄弟姐妹沒有一絲血緣關係。
生理父親雖然另有其人,但孩子仍是自己的血親,對 Cindy 來說影響看似不大。其實不然,因為 Cindy 更發現,真正的精子捐贈者病史並不理想:其祖母和外婆,一位 60 歲時死於腦癌,一位死於心臟病,其祖父則患有阿茲海默症。Cindy 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坦言對精子庫不滿:「我覺得他們污染了我孩子們的基因。我從來沒選擇一個家族病史中有腦癌的人。精子庫現時甚至仍有那名捐贈者的服務提供,他們理應羞愧。」
美國並沒就每年人工授精出生嬰兒建立國家統計數據,但有部分專家估計,每年人數可能高達 6 萬。同時,亦沒有關於「精子並非來自所選捐贈者」的人數統計。然而,在 DNA 測試普及的年代,同類事件正在累積。愈來愈多父母或他們的孩子,在多年後方發現當年精子庫提供的精子「貨不對辦」。
在孩子身上發生的錯誤已無可挽回,但帶出對精子捐贈機構加強監管的需要。聖地牙哥大學衛生法政策及生物倫理中心負責人 Dov Fox 教授認同,現時精子庫受到的規管十分薄弱,且透露當中的運作問題:「錯誤的發生,比我們所知的普遍得多。當你知道,他們只是用筆錄等落後的方式標記精子樣本時,便明白這些錯誤不難發生。」
麻省的單身母親 Melissa,其 21 歲女兒接受 DNA 測試後,亦發現當年紐約精子庫 Repro Lab 提供的精子捐贈者出錯。「假如不是女兒進行 DNA 測試,我無法得知事實。」Melissa 直斥:「就像不知情下對孩子使詐,你不知道接受了甚麼基因。這雖然不是強姦,但當你接受醫療手術,有人把不知名東西放到你身體裡,想來還是感到被侵犯。」Repro Lab 總裁 Awilda Grillo 則解釋,當年向 Melissa 提供的精子,乃來自加州另一精子庫,並非由公司收集:「我們只是按她要求,提供所選精子。」儘管 Melissa 向紐約州衛生署提交長達 40 頁對 Repro Lab 的投訴書,但衛生署僅批評 Repro Lab 的紀錄保存情況差劣。
Melissa 表示,很少法律措施可以讓他們起訴涉事機構。同類事件過去一直發生,卻無法成功起訴。2014 年,俄亥俄州的 Jennifer Cramblett 起訴芝加哥一家精子銀行提供的精子出錯,導致出生的嬰兒成為混血兒,而非白人。Cramblett 同樣指控精子銀行的記錄方式惡劣:精子瓶的編號由人手寫成,而非電腦化管理。然而,法官以事件並非「非法分娩」為由,駁回案件,因為 Cramblett 的孩子沒有健康問題。
法院長期以來的法律觀點是,只要孩子健康,就沒有「非法分娩」的問題。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 Sonia Suter 解釋:「法院稱,即使你得不到想要的捐贈者精子,但又如何證明這會導致更差後果?如何證實這個捐贈者比另一個捐贈者更好?」Suter 承認當中並沒適當的法律機制,解決這個明顯的錯誤:「問題在於監管太少。雖然有違反合同之嫌,但舉證難度可能很高。」
Suter 引述一些行業觀察人士意見,認為監管責任應落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一個獨立分支機構上。她指:「這些精子庫是否提供他們承諾的東西?這個正是有關部門正在處理的問題。精子庫進行採購、銷售,但其業務內容並不是死物,產生的影響可以十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