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彈劾總統為何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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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表決彈劾莊遜插圖,刊於 Harper’s Weekly。 圖片來源:Library of Congress/Handout/Getty Images

美國歷史上只有兩位總統「成功」遭遇彈劾(但不是成功被彈劾),分別是莊遜(Andrew Johnson)和克林頓。

例外的是尼克遜,在彈劾表決前就自己趁早辭職,泰勒布坎南小布殊三人的彈劾案則未能通過。換言之,從發起彈劾到彈劾下台絕非易事,200 多年來,美國未曾有一個總統被彈劾下台。

熟悉美國政治的人認為,總統彈劾案類似一種認證——證明這個總統不太安分,有點出位。

第 17 任總統莊遜是在林肯遇刺後,以副總統身份繼任總統。特別的是,他和林肯並不是一個黨派,而是南方民主黨人,由於當時面臨南北分裂的危險局勢,林肯用心良苦,將他拉到自己身邊。也正因為此,莊遜和共和黨佔大多數的國會,很難合到一起。

莊遜和林肯一樣,也是窮人家出身,甚至沒有上過學,才 14 歲就跟隨母親當上裁縫學徒,最終開了自己的裁縫店。工作的時候,他常僱人為自己唸書,學習歷史、法律,甚至可以背誦美國憲法。

他結婚的時候才 18 歲,妻子 16 歲,娘家是鞋匠。有說妻子比他有文化,是她教會莊遜識字書寫和算數,有說她大力資助丈夫讀書進修,無論如何,不免令人聯想到後世的希拉莉克林頓和米雪奧巴馬。莊遜夫人後來患病,情緒不穩定,恰巧林肯也有同樣的不幸,大概也有同病相憐之處。對於美國總統而言,夫妻關係極為重要,與當初清教徒立國的背景有密切關係,甚至直至列根上台,美國人才剛剛接受總統是一個離過婚的男人。

他的裁縫店漸漸成為鎮上的集會中心,大家在店裡討論發言,他憑口才成為基層勞工的代言人,終於獲選為市長,走上從政的道路:進入眾院,當上州長,再選參院,最後當上總統 —— 像他這樣的從政歷程,在美國來說也是普通不過。美國俗話說「any kid can be president」,並非說笑誇張,雖然有不少飽學之士對美國總統參選人的要求未免太低感到遺憾,但這恰是美國政治充滿活力之處。

可以說,美國人對於總統有些甚麼缺點,早就習以為常,不當一回事,重要的是總統精力充沛,能打破一潭死水。這位莊遜總統也一樣,外表其貌不揚,脾氣也不討好,常常口無遮攔,居然在就職典禮上喝得醉醺醺(雖然他的理由是治療傷寒病),致使林肯不得不為他辯護,用自己的名望擔保,說他日後不會再犯。當然傳媒絕不會放過他的醜態,日後一直把他標籤為醉鬼。

莊遜被彈劾,因為他同情南方地主,反對共和黨議員對南方的懲罰性手段,其中包括給獲得自由身的黑奴普選權,甚至在國會推翻他的否決案之後,他還百般阻撓和拖延,終於給自己招致大禍。

國會發起彈劾,將他過往發言裡的許多不當言辭摘出來作為理據,指控他犯下「嚴重罪行和不檢行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其中包括解僱他的閣員,不經國會同意而聘用某些官員,甚至他發表的三個演說,也是意圖給美國國會帶來「羞恥、嘲笑、仇恨、蔑視和責備(attempt to bring into disgrace, ridicule, hatred, contempt, and reproach th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說出來真有點欲加之罪。

關鍵是:如果總統就這樣被彈劾下台,美國人卻擔心,這將造成國會領袖的獨裁。最終參議院僅以一票之差,未能取得 3 分之 2 的絕對多數票,彈劾未能通過。莊遜聽到消息,當堂痛哭流涕,發誓要用餘生重建自己的聲譽。

莊遜彈劾案的重大意義,在於突出了美國政治的根本大原則,也就是立法和行政的權力制衡。國會不可以因為反對總統的政策、行事方式或者個人風格,就把他趕走。

一般人都認為,莊遜的個人魅力和政治風範遠及不上林肯,但是他忠於林肯的願景,願意釋放善意給予南方地主;雖然他給人頑固、暴烈的印象,但是林肯死後,他讓林肯夫人繼續住在白宮,自己一度借用財政部的辦公室。

他在任時買下阿拉斯加,當時由於他和國會的關係惡劣,遭到激烈反對和普遍嘲笑,但如今都說那是美國歷史上最划算的交易。他下葬時,既沒有帶走金銀財寶,也不要甚麼偉人榮譽,棺木裡只裝了一本他畢生熟讀的美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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