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的歷史和道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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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在溫哥華發表演說時,一名皇家騎警帶著警犬穿過人群。 圖片來源:路透社

香港警方在連日的反送中運動,多次出動警犬到示威現場。10 月 21 日的元朗示威中,執勤警犬沒有仼何防護裝備,被迫在行動中吸入大量催淚毒氣,如此部署令警方受各界譴責。由獵犬、軍用犬到家犬,狗隻多年以來都是人類忠誠的朋友夥伴,而警犬隊可以算是現時香港警隊中最忠勇、最受尊重的部隊。就讓我們梳理一下世界警犬史,以及了解背後多年來的道德爭議。

Charles Sloane 曾在 1955 年於 Journal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 刊登報告,是早年少數考究警犬歷史的文章。Sloane 指出,早在穴居人年代,人類已經畜養獵犬,為犬隻提供食物,犬隻則幫人類捕獵。這種合作關係延伸到後來的古代文明,人類把犬隻訓練成戰爭武器。在埃及、希臘和亞述的古墓,都有壁畫和浮雕描繪古人以軍犬驅趕敵人。古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便有記載,波斯帝國居魯士大帝稱霸歐亞的時候,有系統地用上軍犬部隊,讓軍犬配戴設有尖釘的頸圈,訓練精良者能有效擊潰騎兵。

至於人類何時開始用上犬隻進行警察工作,則難以稽查。1961 年一篇研究文章指出,最早的紀錄是在 14 世紀法國聖馬洛,政府會以犬隻巡察船塢和海軍據點。Sloane 則認為是 15 世紀的英格蘭,當地有專項稅,以維持獵犬隊緝拿罪犯的工作,同時明文警告,把獵犬隊拒諸門外的人,會被視為同謀。後來,英國人把獵犬文化引進殖民時期的美國,並延續到獨立戰爭後。19 世紀名著「湯姆叔叔的小屋」中,便有橋段描繪奴隸主以尋血獵犬(Bloodhound)追捕逃跑的奴隸。

19 世紀,英國確立現代警察制度後,不久便設立警犬制度,最經典的案件是 1888 年用警犬協助搜捕開膛手傑克。到 1899 年,比利時根特市成立了第一所專門訓練警犬的學校,每天都有 37 頭警犬晚十朝六巡邏。1907 年美國新澤西州以及 1910 年起的英國,都開始有警犬投入日常巡邏工作。當時世界各地的警犬已不只有尋血獵犬,還有德國牧羊犬和杜賓犬。而香港的警犬隊則在 1949 年成立,當時有 4 頭德國牧羊犬和一位訓練員,只負責邊界巡邏,發展至今犬隻數目過百,品種還有史賓格犬、拉布拉多尋回犬和比利時牧羊犬。

1963 年 5 月,美國阿拉巴馬州伯明翰警察帶上警犬驅散非裔示威者。 圖片來源:Afro American Newspapers/Gado/Getty Images

可是,多年來,警犬在各地都引起爭議,尤其是應否用於人群管理上,例如 60 年代美國多次以警犬鎮壓民權運動。1979 年奧克拉荷馬大學一份報告指,以警犬鎮壓示威,不但影響警民關係,難於管理,更可能誤傷無辜市民,令警隊蒙受法律責任。警察學家 Samuel G. Chapman 的著作 Police Dogs in North America 記載了 1963 年伯明翰事件,警犬傷及多名示威者,畫面震驚全球,令警犬成為美國警暴問題的標誌。在 1990 年代初,單是洛杉磯每年便有數以百計的人被警犬咬傷,有不少市民指出警犬的武力程度如致命武器。而有些地區已禁止使用警犬作群眾管理。

除了警犬的危險性,一些動物權益分子也從倫理角度來反對整個警犬制度,他們關注警犬在訓練期間可能會受到不必要傷害,警犬執勤也常有受傷甚至死亡的風險,而且警犬臨場判斷的能力遠較人類弱,行動也受限制(如狗圈),風險會高得多。即使牠們平安退役,服役生涯的經歷可能會令牠們有心理問題,如變得更暴力,而由於長年在高危環境工作,牠們晚年患上嚴重疾病的風險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