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鄭南榕:戒嚴就是軍事統治 —— 第 38 個戒嚴的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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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前身為戒嚴時期,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和國防部軍法局的所在地。 圖片來源:Craig Ferguson/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編按:自 1894 年 3 月鄭南榕創刊以來,到 1989 年 11 月最後一期出版,「自由時代」前後共計 302 期,是臺灣史上被查禁和停刊最多次的刊物。雜誌敢於書寫政治事件、批評政府機關和政策,報道直指軍方人物、警總,甚至蔣氏家族,這些全都是戒嚴期間的禁忌。「自由時代」的出現,得到社會不少迴響,鄭南榕亦逐漸受當權者敵視,甚至被列入國家安全局給予情治單位公文的「危害對象」中。)

先鋒時代週刊第 102 期(1986 年 1 月 6 日)

戒嚴法第 7 條:

戒嚴時期,接戰地域內地方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移歸該地最高司令官掌管,其地方行政官及司法官應受該地最高司令官之指揮。

戒嚴法第 11 條:

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執行左列事項之權:

  1. 得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上述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必要時並得解散之。
  2. 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
  3. 對於人民罷市、罷工、罷課及其他罷業,得禁止及強制其回復原狀。
  4. 得拆閱郵信電報,必要時並得扣留或沒收之。

在第 38 個戒嚴的年頭開始的時候,讓我們再溫習戒嚴法。戒嚴是不折不扣的軍事統治。蔣經國雖然矢口否認軍事統治臺灣,但是不必相信他的話。38 個年頭以來,蔣家政權又何嘗不是建立在槍炮、刑具、鎮暴車的恐怖陰影上面。這是十足的軍事統治,是最沒有人道的那一種。

而我們卻任它耀武揚威地進入第 38 個年頭。

如今,蔣經國只是個顫顫危危的老頭,而他一家子的神秘與恐怖,一年多來也被揭得精光。大家都知道蔣孝武涉嫌教唆殺害江南,而蔣緯國則公開承認他是戴傳賢的兒子。至於蔣經國,由於他的傳記已經廣泛流傳。他這個做過共產黨、做過特務,歷經一連串流血鬪爭而後竄起的一生,更是家喻戶曉。這樣一個惡名昭彰的家族,憑甚麼要繼續第 38 個戒嚴的年頭。

倘若我們從美麗島事件算起,到現在也滿 6 年了。當時黨外從灰燼中奮起,多少人熱血沸騰,意志昂揚的宣稱要在這 6 年內重起爐灶,組織新黨,如今也到了兌現的時日。甚至本刊,播了一百又兩期的言論自由的種子,也該到了能夠以行動收割的日子。

1986 年,臺灣戒嚴第 38 年,我們絕不能輕輕放過。

(文章摘自「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

新書簡介

鄭南榕:「我們要的是徹頭徹尾、不折不扣的自由。」

由革命出版人鄭南榕所創辦的「自由時代」雜誌,第 1 期於 1984 年 3 月 12 日發行,最後一期於 1989 年 11 月 11 日出刊,歷經鄭南榕殉道仍持續出版。5 年 8 個月的時間裡,出版共計 302 期,不僅創下臺灣出版史上遭國民黨政權查禁次數最多的紀錄,也成為臺灣社會萌發本土意識的深刻推力。

在他殉道 30 年之際,香港、印尼、西巴布亞、伊拉克、厄瓜多爾等地陸續點燃抗爭之火, 而臺灣也無法置身事外,用多少犧牲換來的自由,正面臨前所未見的侵擾與破壞。回頭閱讀鄭南榕的文章,試圖理解一名出版人如何以自身專業點燃革命的烈火,再回頭觀看自己,如何捍衛深愛的一切,完成當年鄭南榕未竟之理念。

書名:「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自由時代》雜誌編輯室報告文選」
作者:鄭南榕
出版:逗點文創結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