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爭議會摧毀美國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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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大選,共和黨喬治布殊與民主黨戈爾交鋒,雙方得票非常接近,要鬥到最後開票的搖擺州份佛羅里達州,方能分出勝負。 圖片來源:Tim Boyle/Newsmakers

2020 年的美國總統選舉,可說是舉世矚目,各國不少媒體都指出這次是史上最重要的美國總統選舉,會左右全球格局發展。選情亦遠較預期之中激烈,多家傳媒都指拜登已經勝選,惟杜林普指會展開法律訴訟,爭拗會持續一段長時間。今年美國社會十分兩極化,但克拉克森大學政治學家 Alexander Cohen 就仍然深信,美國民主堅實,不會被選舉爭議摧毀。

選舉的其中兩個用途,就是提供和平的權力交接渠道,以及賦予執政者政治認受性(Legitimacy)。認受性即是指民眾集體認可一個政府擁有管治他們的權利,這也是現代民主制度的重要根基。若果一個政府為民眾所認同,即使他們推出一些不得民心的政策,例如加稅,人們普遍都會認為政府有合法權益去實施。然而,當一個政府沒有民意基礎,同時又沒有認受性,就很容易爆發革命。

在民主制下,人們有份參與推選總統的過程,理論上政府較具認受性,政局也會更穩定。Cohen 指出,在美國歷史中,其實多次出現極富爭議的選舉,可是美國民主依然可以安然渡過這些危機。Cohen 認為美國有行之有效的議會及司法制度,能處理種種選舉爭議,即使落敗一方會感到不公,但最後都會傾向服從制度。

他列舉五次美國史上的選舉爭議。第一次是 1800 年,美國開國功臣傑佛遜與他的黨友伯爾(Aaron Burr)同得 73 張選舉人票,最終要由眾議院根據憲法,進行特別投票,推選傑佛遜當總統。1824 年,傑克遜(Andrew Jackson)選舉人及民選得票都最多,但就未能超過當選門檻,亦要交由眾議院決定,但當時眾議院投票時,大選得票第二多的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卻獲勝

1876 年,美國處於後南北戰爭的重建期,共和黨的海斯(Rutherford Hayes)與民主黨的蒂爾登(Samuel Tilden)對決,當時蒂爾登獲得更多普選票,選舉人票也領先 19 票,但是南方 4 個州分,共 20 張選舉人票卻一直不分勝負,各自宣佈勝利。經過國會的選舉委員會作跨黨派商議,最後宣佈海斯勝選,海斯則同意對南部各州民主黨人作出多項政策讓步,以和平解決糾紛。

20 世紀以來,美國也出現兩次重大選舉爭議。1960 年,民主黨的約翰甘迺迪和共和黨的尼克遜同樣選情激烈,結果甘迺迪得票率僅僅比尼克遜高 0.1%,共和黨人認為選舉出現舞弊,並要求多州重新點票。然而,在當時美蘇冷戰的大形勢下,尼克遜認為國家經不起另一場憲政風波,最後沒有提出重點要求,選擇承認落敗。甘迺迪最終在 1963 年遇刺,尼克遜在 1968 年勝出大選。

最近一次則是 2000 年大選,當時共和黨喬治布殊與民主黨戈爾交鋒。雙方得票非常接近,要鬥到最後開票的搖擺州份佛羅里達州,方能分出勝負,最終雙方只相差 537 票,喬治布殊險勝。戈爾一方要求重新點票,事件鬧上聯邦最高法院,當時法院以保守法官佔多,最終以 5 比 4,阻止戈爾一方的重點要求。戈爾事後聲明,不同意法院判決,但只能接受。

唯一一次例外是 1860 年的選舉,當時共和黨的林肯總統當選,可是南方的州份不承認選舉結果,因為選舉結果關係到奴隸制之存亡。選舉爭議導致美國分裂,在翌年林肯就職後就爆發南北戰爭,60 萬人喪生。可是,Cohen 認為今天美國的情況與當年極為不同;當年的政治分歧十分清晰而且尖銳,加上地理分野很明顯,南方蓄奴州份的人民也能跨階級地團結。相反,地理上,今天美國雙方支持者混雜在一起,意識形態的構成也有很大差異。

美國憲法已清楚闡明如何處理選舉爭端。總統不能隨意宣佈選舉無效,選票有甚麼異常,政府都有權調查。如有爭議,可以在各州法院或聯邦最高法院解決問題,如有極為充分的證據,證明選舉舞弊,法院才有能力推翻結果。即使在任總統不服,到就職典禮當日,候任總統依然會接掌政府。在絕大多數的案例中,落敗一方都表示不滿,但最終經過議會及司法程序後,都會接受結果,而美國民主也恆之有效地運行下去,這就是法治制度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