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yashi:運動場上,個人與國家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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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奧運女子快速艇:49 人 FX 型比賽,由巴西選手奪金。 圖片來源:路透社

東京奧運終於來到尾聲,獎牌花落誰家差不多都已經有結論。雖然說奧運精神在於參與,不在於勝負,但大家都知道這句是廢話,否則運動員贏得獎牌的時候就不會歡喜雀躍,所屬國的觀眾也不會感到與有榮焉。

雖然運動場上的勝負都是運動員自己的努力成果,創下的紀錄也是人類的成就。然而你要參加奧運,除了先需要在世界級賽事中出場,拿下優秀的官方成績,在國際排名佔有一席之外,還需要進入國家代表隊。講到底,奧運是以國家為單位計算出場名額,即使從全世界平均水平看,你有足夠資格登上奧運的擂台,但國家名單的位置有限,只要有人排在你前面,你就無法出戰。所以會有無法出賽的中國大陸運動員跑來香港,利用港隊的名額躋身奧運。

國家為單位的參賽方式、頒獎時會播放金牌得獎者國家的國歌、國家的獎牌數量榜,這些安排都凸顯了運動員的國家代表性質。雖然「國家為計算單位」的制度是有例外:「中華台北」、「俄羅斯奧委會」、「難民代表隊」,但這幾個例子都是因為有無法以國名代表的原因及苦衷,而非自由的選擇。

勝負不一定只發生在頒獎台上。早在開幕典禮已經出現了贏家:服裝贊助商、運動員出身的社會團體,而最大的贏家是國家。以國家分隊出場的方式、代表隊的制服、所屬國家的旗幟,這些都是強調運動場上以國家為中心的理解方式。結果國家的概念收束到以上巡遊的場景當中,「國族」則被可視化成運動員的身體。甚至在賽事直播的前提上,奧運注定是一場國際性的「媒體景觀」(media spectacle),在決定主辦國之際,已經成為國家軟實力的展場

然而國家與其他性質不一定互相排斥,在國族主義為中心的制度、提倡普世主義的門面說話同時存在,而個人主義也是其中一分子 —— 你支持某個運動員可以是因為他/她的樣貌,根本與場上表現無關。身份認同與共同體的連帶感,應該是程度大小之別,在特定的光譜上游移。當然這也要看當地的語境而言,如果是穿某顏色的衣服都會被懷疑是分裂國家,這種社會也難說甚麼個人自由,就由黨說了便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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