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無用?如何做一個善良的人

A+A-
The Sacrifice of Isaac,卡拉瓦喬(Caravaggio)繪,1603 年。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倫理學是哲學的重要一環,由柏拉圖、康德,再到羅爾斯,很多偉大的哲學家都試圖探討出一套道德規範。多倫多大學榮休教授德索薩(Ronald de Sousa)曾經講授道德哲學多年,他近日在學術網站 Aeon,從根本地反思自己的專業,並提出 5 點理由,論證道德之無用。

道德(morality)可以概括理解為行為規範標準。究竟如何區分善惡、對錯?甚麼是應該做的事?不同的哲學流派,可以提出不一樣的答案。例如,效益主義大師邊沁認為能夠把效益最大化,就是正確的行為;自由主義代表人物密爾則提出「傷害原則」,主張只要行為沒有傷害他人,其他人就不應干預。而康德的道德體系就更為複雜,譬如要求人們訂立規則時,思考其是否能成為普遍行為準則,並規範人們應把他人當作目的,而非工具。

德索薩總結自己多年來的思考,對道德哲學提出了辛辣的批評。他認為道德是不誠實的(fraudulent),是宗教的幽魂。當人們不再信奉神聖的律令時,道德可以填補空缺,安撫一些渴求有客觀、肯定對錯標準的人。道德規範不是按照我們各自的人生目標和社會角色譜寫出來,而是被綑綁為人類應有的德性。這些規範很多時都充滿漏洞,於是哲學家們形成了一個龐大工業,發展出很多瑣碎理論來證成自己的觀點。為此,他提出了 5 點質疑。

第一,道德有「全體化」(totalising)的傾向,試圖全面控制人們生活的每一範疇。在近代,當社會走向文化多元,政府和法庭也慢慢撤出私人領域,最顯然是對性愛和信仰的規範。可是,由邊沁所講的效益、到康德強調的理性,以及亞里士多德主張的福祉(eudaimonia),道德卻依然宏大得如宗教神權一樣,投射出一套唯一正確的思考模式,為我們的行為和思想提出一個「具權威」的標準,德索薩認為道德在本質上是壓迫而具有侵入性的。

第二,道德思維有時會扭曲、輕視我們的理智思考。無論是心血來潮還是長遠規劃,我們做或者不做一件事,通常都有多種原因,可以利己、利他,又或受外在因素影響。可是,很多道德哲學家都會在一個抽空語境的情況下,告訴你某一種理據具有凌駕性和終極權威。德索薩提出一個簡單設例,我們不做「行為 X」,可以出於「不想為別人帶來痛苦」(原因 A),同時又可以「覺得無聊」(原因 B)。可是有些道德哲學家會堅稱「原因 A」才是理由,而非其他因素。

第三,道德爭辯很常停留於空洞而無以解決的狀態。在神學討論中,很多命題都不可證偽,例如做壞事就會下地獄,但地獄是否存在,根本難以證實。德索薩認為倫理學有相同的問題,每個流派的出發點很多時都是不證自明,訴諸於一個人的道德直覺(intuition)。他認為若只是單純的理論思考,倫理學並非一無是處,至少可以訓練我們的組織思維和判斷能力。然而,不同學派時常都想找出一個最終價值,很容易會陷入自話自說的狀態。

第四,道德權威帶來心理力量,不一定構成好的分析框架,很多時是恰恰相反。亞里士多德提倡的「德行統一」(unity of the virtues,有學者以之重釋儒家學說),認為有德性的人就能同時展現所有道德價值,例如勇氣、智慧、謹慎等等。然而,社會心理學的實證研究顯示,個人道德思維是一步一步發展的,而且所謂的道德價值,有時反而造成惡果,德索薩就指犯罪電影也經常描繪到賊人聰明、謹慎的一面。

最後,德索薩續指道德感有時會助長自以為義的心態,甚至是自虐式的自咎。一位忠心耿耿的納粹黨人,可能會因為同僚處事缺乏熱情而感到「義憤」;一位原教旨穆斯林,又可能因為秘密教育女兒讀書寫字而感到無比罪咎。德索薩認為要抽空地決定一個價值是善是惡,只是白費力氣的追尋(wild-goose chase),人生本來已經要做很多複雜的分析,思考道德與否,只是無謂地分散我們的專注力。

那麼不以道德作為思考框架,又可以怎樣?德索薩認為只需要運用我們的理智。作為一個道德懷疑主義者(amoralist),他同樣會重視美麗、良善、有趣和具有德性的人事物,只是放棄把事情以道德劃分,亦不會訴諸一套最高價值。既然人們有很多理由說服自己做一個善良的人,又何必要特意加上諸多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