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一場司法戰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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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0 日,李敦厚繼續應訊。 圖片來源:路透社

美國 18 歲少年李敦厚(Kyle Rittenhouse)被控殺人案,在一片爭議中獲得無罪釋放

司法審判其實是一場心理遊戲。在證據和事實之外,以李敦厚案為例,俱感性的操控與攻擊,整個審判過程,只有 18 歲的被告,缺乏人生經驗,在此重大生死關頭,表演成熟而出色。

現場的錄影片段反而對控方不利,三名大漢,一個持有槍械,其中盧森堡(Joseph Rosenbaum)追逐逼近李敦厚,被告自衛殺人,在影像中甚為清晰。

但是控方要攻破李敦厚的心防,追問:你為何持槍越州境,到 20 哩外的現場?不是為了想殺人又是甚麼?

李敦厚堅持:他持槍去現場,是為了維持秩序。控方又追問:「混亂中你有沒有開槍殺人的意圖?」這條問題未免可笑。哪一個兇手會承認自己有意殺人?答案當然是一個「不」字。

美國的司法又豈會如此天真?被告只有 18 歲,控方以不停抓著這句話咄咄逼人,目的是激起這個未成年的被告憤怒,若在庭上咆哮或粗言穢語,面目扭曲,就會中計。一生命運,繫於幾堂審訊的定力。

李敦厚卻出奇的鎮靜。在逼問之下還痛哭失聲,法官下令休庭,著其回後庭回復情緒。這一幕被告得分。

然後控方轉移,聚焦在李敦厚的哭泣是否演戲。法庭外的主流美國媒體和自由派的民意排山倒海,一口咬定其眼淚缺乏真誠,對於李敦厚的壓力,尋常人如何應付?不要忘記他只有 18 歲。

然而,李敦厚一直謹守底線,堅持到最後。連在法庭的許多自由派記者,最後也不得不服輸。李敦厚案,不只是美國司法獨立之戰,陪審團理性思維之戰、極左和常識理性之戰,最重要的還是一個 18 歲的美國公民,與一半的美國人和知識分子輿論情緒的戰爭。

但是他勝利了。不以政治定論,經歷過這場人性煉獄的考驗,李敦厚三十年後,還是做總統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