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昂山素姬「林鄭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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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Mark Schiefelbein – Pool/Getty Images

緬甸精神領袖昂山素姬,被政變成功的軍政府以煽動暴亂、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兩項罪名,判囚 4 年,但獲得減刑一半,即判囚兩年。

昂山素姬 76 歲,要被囚禁兩年,不是令人特別享受的事。過去許多年,昂山素姬曾多次被軟禁在家,軟禁時可以走出花園,但若正式監禁,將是另一個世界。

西方輿論對於昂山素姬的判刑,反應極為冷淡。傳媒簡短報道,西方沒有幾張報紙的社論聲援。比起二十年前,人道光環的女神形象,實不可同日而語。

理由當然是因為昂山出任國務資政之後,緬甸軍政府屠殺驅趕邊境的羅興亞少數族裔,昂山素姬選擇了高牆的那邊,不但沒有支持雞蛋,還開始踐踏雞蛋。

BBC 英文評論為昂山素姬列出三宗罪。第一,她其實是緬甸政府實質的首腦,羅興亞屠殺問題,她有責任。雖然昂山素姬自辯:自己始終是緬族人,民主選舉,她要向以緬族為多數的緬甸人民負責,但是西方輿論對這樣的解釋拒不收貨。

第二是昂山素姬參與的緬甸軍政府,繼續用殖民地時代留下的惡法,控告民間的抗議組織、迫害新聞傳媒。

第三是昂山素姬做了資政後嚐到了權力的甜頭,與政府的軍頭打得火熱,說「其實他們很甜」(They’re all rather sweet)。

而伊斯蘭少數群體的人權,是一個自由主義知識界必需關注,也不能漠視的問題。在民意和少數群體的人權之間,到底應選擇哪一邊?即使昂山素姬英語流利、民主理論豐富,也遇到了重大的難題。

羅興亞難民被緬甸政府追剿,也為新疆維吾爾族的人權危機埋下了伏筆。伊斯蘭少數社群受壓迫和滅族之災,是英美歐洲跨黨派、傳媒、學術知識界的道義共識。這一點,長期住在緬甸的昂山素姬,與西方輿情的現實脫節,也因為政治處境的改變,陷入兩難之地。

昨日的羅興亞,今日的維吾爾。絕大多數中國人,也像包括昂山素姬在內的緬族人民一樣,不明白為何西方對「一小撮」族裔如此之執著,他們不明白:用行政手段將少數族裔逐步同化,令他們「融入主流」,到底犯了西方人權的甚麼天條?

美國駐緬甸前大使米德偉(Derek Mitchell),對於昂山素姬的墮落,不無幾分同情。他說:「或許她根本沒有變過,只是國際社會對緬甸社會的複雜性缺乏認識。西方要小心,不要隨便封人為偶像,而忽略了偶像的包裝,還有人性。」(We have to be mindful that we shouldn’t endow people with some iconic image beyond which is human.)

昂山素姬的反高潮式的雙方變臉,對於西方傳媒抬捧的一些亞洲民主自由的寵兒,或有一點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