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的重點項目: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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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的「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峰會」。 圖片來源:路透社

8 月 12 日,屬於波羅的海三國的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同時宣佈退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China-CEEC Cooperation),而另一個波羅的海國家立陶宛早於去年已經退出。此本來為中國拉攏歐洲諸國的重要機制,可是隨著俄烏戰爭爆發,中國對俄立場含糊,多個歐洲國家對華立場也強硬起來。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在 2012 年 4 月 26 日正式成立,其官方簡介指:「這是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以傳統友好為底色,基於合作共贏、共謀發展的共同意願攜手打造的跨區域合作平台。」中國和機制內的歐洲國家每年都會舉行領導人會晤。2020 年後該機制正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峰會」,第一屆在 2012 年於波蘭華沙進行,對上一屆實體峰會則在 2019 年於克羅地亞的杜布羅夫尼克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是一帶一路倡議極具戰略價值的一環,根據中國官媒新華網的講法:「中東歐國家地處歐亞大陸要衝,是通向西歐和北歐的重要中轉站…… 從一帶一路建設的角度考慮,中東歐是歐亞大陸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和有機組成部分,也是一帶一路倡議融入歐洲經濟圈的重要承接帶。」透過該合作機制,中國已經和歐洲多國在經貿、文化、教育、青年、農業、旅遊、科技、衛生、智庫、地方等各領域建立起合作架構。

不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蜜月期或者已隨俄烏戰爭而結束。本來在 2019 年 4 月希臘加入機制後,有多達 17 個歐洲國家參與其中,包括阿爾巴尼亞、波斯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捷克、愛沙尼亞、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黑山、北馬其頓、波蘭、羅馬尼亞、塞爾維亞、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隨著波羅的海三國退場,合作機制就由「17+1」變成「14+1」。路透社報道更指,捷克有可能退出機制,理由是中方沒有履行投資承諾。

在過去,一直有評論批評「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是中國把歐洲分而治之(divide-and-rule)的手段。愛沙尼亞政府發表的聲明指出,該國會繼續與中國營造務實而有建設性的關係,但就重申兩國關係要依循「規則為本」(rules-based)的國際秩序和價值,當中包括人權。拉脫維亞亦作出類似聲明,表示審視過該國現時外交及貿易政策的優先考量,決定停止參與有關機制,並指兩國合作要建基於互惠共贏,以及對國際法、人權和國際秩序的尊重。

其實早在去年的網上峰會,愛沙尼亞總理卡拉斯(Kaja Kallas)已經拒絕出席,改派外相為代表。而中國也意識到自身與中東歐國家的矛盾日漸擴大,在今年 4 月派遣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事務特別代表霍玉珍大使訪問愛沙尼亞和拉脫維亞在內的歐洲八國,試圖修補關係。不過整體而言,中國策略依然相對被動,現時尚未公佈今年領導人峰會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