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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寫文章時如何利用各種「可能」去推卸責任?

去廁所或會觸犯法例、睡覺或會觸犯法例,到底有沒有犯法呢?其實他們也不知道,多數是沒有。他們用一個「或」字,就可以隨意利用公職身份,去拿不存在的法例恐嚇公眾,你若然追究,他又可以辯稱自己只是說「或」,即是可能犯法,也可能不犯法。

鄭立:想要發大財,就寫討好中產階級的文章

怎樣才能夠令文章有很多人看,很多人分享,甚至願意課金呢?這對於已經無法參選、想轉型做作家開 Patreon 的香港前議員們來說,應該是很重要的課題。雖然我想他們不太會看我的文章,不過我還是在這裡說答案:不要寫自己想說的東西、不要寫正確的東西,寫一些中產階層認知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