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勞工

|共1篇|

商機無限的美國監獄

立法人是民選議員,執法者是公僕,司法人員是獨立公務員,按理來說,刑法人員作為法律的最後一環,應該同屬公家人手;但在美國,私營監獄卻是常態,由 19 世紀中葉起一直運作至今,可以上市,甚至是投資界的搶手貨,肇因囚犯強制勞動屬於合法,監獄以極低薪酬換取勞力,與企業合作提供服務,從中謀取暴利。單計聯邦監獄在囚人士,2016 財政年度就為政府賺取 5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