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死亡

|共2篇|

死亡自決權:安樂死賦予的是權利,還是義務

在最理想情況中,安樂死合法化讓我們掌握死亡自決權。然而當法律賦予我們安樂死的權利,又如何不讓它成為一種對社會和家庭的義務?作為病人母親與照顧者,兒玉真美將對世界各地有關安樂死議題的所見所聞所想寫成書作「死亡自決權」,說出「安樂死」二元論之不必然。其實,好死與賴活兩個看似非黑即白的選項之間,還隱藏了很多問題。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去年美國加州有 100 多人受惠於新法例,能夠選擇進行援助死亡(Aid in dying)。2016 年 6 月 9 日,加州實施「終結生命選擇法案」,容許 18 歲或以上的加州居民,向醫生申請安樂死處方藥,條件是申請者必須是於絕症感到極大痛苦,故希望提前終結生命,也需經醫生評估其壽命將不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