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oste 最新的聯乘對象並不是潮牌,而是跟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合作的 Save Our Species 系列。一件最原始的純白色 Polo,換走了綠色短吻鱷刺繡,變成 10 種瀕臨絕種動物,當中包括劍角牛(Saola)、緬甸棱背龜(Burmese Roofed Turtle)、蘇門答臘虎(Sumatran Tiger)等等,相當肯定是 10 隻首次用在 Polo 衫刺繡上的動物。驟眼覺得這是個充滿心思,既有噱頭,而且策略成功的聯乘商品,但再想一想,就自打嘴巴了,因為它很明顯就會演變為炒賣商品,吸引收藏家高價佔據。背後動機跟你真的割下劍角牛的角做酒杯,或擺一隻蘇門答臘虎頭標本在家中,有分別嗎?比消費瀕臨絕種動物更難堪的,可能是重演一次狩獵牠們的過程 —— 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刺繡上的。
P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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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眼:嘢可以亂食,Polo 不可以亂講
前陣子有電台名嘴批評香港運動員穿 Polo 不扣衫鈕,是衣衫襤褸的表現,惹人抨擊不尊重運動員。除自暴其短,也反映了名嘴對 Polo 的認識相當有限。情況好比去看一部電影,能看、要看的東西甚多,抓住兩三個電影犯駁位大肆彈劾,加一句「若然是我就不會犯這種錯誤了」,其實不一定就很懂電影。
紅眼:天字第一號的 Polo 小精靈
話說不少人以為馬球衫(Polo)是美國設計師 Ralph Lauren 發明的,其實是因為其大眾品牌 Polo Ralph Lauren 大受歡迎,又用了馬球刺繡,讓人有此美麗的誤會。其實 Polo 衫與 Polo(馬球)的關係,甚至乎與馬球刺繡,都是後來才有的衍生物。
紅眼:默默守護你的 Polo 小精靈
在 Pokémon Go 開放下載之前,過去十年我都一直在捉小精靈。舉凡左襟有動物標記的,或多或少都已收集,人無貴賤,我的小精靈 Polo 也沒有,無論是 Dior 的蜜蜂,Givenchy 的洛威那,還是 Baleno 的小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