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

|共2篇|

美國總統特赦權 —— 網開一面抑或縱容犯罪?

假如「網開一面」就等於縱容犯罪,也許美國一直都是一個縱容犯罪的國度,因為開國元勳早在制定憲法時,便列明總統「除了彈劾案之外,有權對於違犯合眾國法律者頒發緩刑和特赦」。作為法治國家,保留特赦權力是否縱容犯罪或有違法治精神?且看當年開國元勳之一亞歷山大.咸美頓如何解釋。

警廉衝突: 港英政府化解危機的管治智慧

1977 年 10 月 28 日早上 9 時,逾 2,000 名警察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示威,要求廉署停止調查警隊貪污。5 名代表與時任警務處長施禮榮會談,後來施禮榮准許成立「員佐級警務人員協會」,成功令大部分警察離開警察總部。惟百多名警員意猶未盡,前往和記大廈廉政公署總部衝擊,擊碎大門玻璃,將廉署招牌拆下來,並與廉署人員發生肢體衝突,5 名廉署人員受傷。警廉衝突由此進入高潮。港英政府當年如何化解這場劍拔弩張的管治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