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暴力

|共3篇|

甚麼是反人類罪?

在不同國家的示威行動中,當有組織或人員對平民濫用暴力、逼害甚至出現種族滅絕的情況,國際法庭往往擔任著重要的監察與審判角色。除了戰爭罪外,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亦是國際社會經常掛在口邊的條款。究竟反人類罪何時出現?定義為何?又是否具有充夠的阻嚇作用?

警察濫權違紀,乃法律縱容所致?

5 年前,紐約市一名警員 Daniel Pantaleo 制伏 Eric Garner 時施以禁止使用的鎖喉術,導致 Garner 死亡,隨即引來連串針對警員暴行的示威。案件直到 5 年後的今天才開始審訊。然而,拜 70 年代通過的一項州法所賜,Pantaleo 的後果如何,公眾無從稽考。愈來愈多聲音要求廢除此項法例,亦有警員視之為免受報復的護身符,不同意廢除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