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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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暴行:二戰後香港的軍事法庭

第二次大戰時期,香港屬於英國殖民地,是同盟國的一分子。當日本在 1941 年 12 月向同盟國宣戰,香港也在同月淪陷,進入三年零八個月的黑暗歲月,期間日軍犯下多項戰爭罪行,例如濫殺平民和戰俘,強徵慰安婦。二戰結束後,盟軍要追究軸心國的反人類罪行,於是有知名的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其實,盟軍亦有在香港設置軍事法庭,清算多名日本乙、丙級戰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