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爭議不休,政府聲稱這是放眼未來的投資,但作為未來主人翁的下一代,是否也應當有權決策?有英國社會政策學者指出,按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理應有權參與城市規劃,研究更發現兒童可以啟發成人對城市的想像。
公共空間
|共24篇|
顧客不必購物的商場,有甚麼價值?
疫症影響購物意欲,即使要購物,亦轉到網上購買,較安全又方便。這種消費心態很可能延續到疫症之後,到時傳統購物中心該如何自處?解決方案或可參考荷蘭城市格羅寧根市中心的新商場 Forum ,其提供休閒活動予顧客,希望證明不靠購物,商場亦能生存 ——尤其是不上街即能買到衣食住行一切所需的時代。
【小便寧靜】如廁也有廣告的法國
法國里爾(Lille)街頭,電子廣告板無間斷推銷各種商品,光彩奪目的內容令人難以迴避。一群示威者受不了疲勞轟炸,毅然用白色油漆塗鴉廣告,或以巨型紙張覆蓋,然後再「流水式作業」,轉戰至地鐵站等其他地方的廣告板前重施故技。「眼不見廣告為淨」,是他們的抗爭目標。
墨爾本圖書館改造之道
在不再單靠書籍獲取知識的世代,圖書館仍有其價值嗎?據報自 2010 年以來,由於緊縮政策及人流減少,英國已有近 800 間圖書館關閉。但全澳洲最古舊的圖書館卻在此時重開,已有過百年歷史的圖書館,如何與數碼時代接軌?
Gloria Chung:生活怎樣才叫如常
放眼歐洲國家,人家一樣富裕,遊客亦多,何解不會像彌敦道如此烏煙瘴氣?上個月,我在哥本哈根就看到別國如何將人民風光呈現於遊客眼前。
政權如何規劃廣場,亦無法抑制人民集會自由?
獨裁者喜歡興建廣場耀武揚威,舉行各類閱兵或慶典儀式,但吊詭的是,歷史上無數革命同樣以廣場為舞台。多位研究城市空間的專家以事例分析,究竟當權者是如何在廣場規劃上,防堵人民集會起義?
曾是公民廣場的新宿西口通道
政府對不同行為的監控,能改變空間的定義,定義空間的權力直接影響特定空間的活動與實踐。
文學遊囈:的士、人權、國際法
大型交通工具乃至公共空間可以安裝攝錄鏡頭,的士則有疑問。換言之,偷拍是一個法理問題,取決於空間性質,而非人權(私隱權)問題。的士空間性質並非從來清晰(何謂「半私人空間」/「半公共空間」?),歷來亦非毫無爭議,哲學家德勒茲就曾藉此討論過法理問題。
包大人:為新設施做公關 —— 沒有硝煙的戰爭
香港近年真的有很多新基建設施落成,交通方面有高鐵、港珠澳大橋、中環灣仔繞道等,文化娛樂方面亦不少,大館、新聞博覽館,全新的星光大道又剛剛在農曆新年節前登場。每一座新設施的順利落成啟用,背後除了建築師、設計師、建築工人等人的辛勞,亦少不了公關團隊的嚴密部署。為一座新設施做公關,表面看似簡單,其實卻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Soul Monday】一架雙層巴士,讓你有無限想像力
它是一架雙層巴士,也是一個上課的地方。「衛報」報道,在藝術教育愈來愈不受重視的情況下,英國劇團 Slung Low 提供了另類選擇,建立一間可以讓參與者自由定價的文化社區學院,舉辦跳脫的藝術活動。
Moyashi:我不懂甚麼藝術,總之就是犯法
最近,東京港區的防潮閘門上發現了疑似英國塗鴉藝術家 Banksy 的作品。都政府立即拆下來保存,聲稱為了避免遊人慕名而來,造成混亂。但這阻不了小池都知事來打卡,發在個人 Twitter 上。有人批評都政府默許塗鴉行為,雖然都政府立即出來補充說沒有默許,塗鴉仍然是犯法的。但這又衍生出雙重標準的問題,著名如 Banksy 的塗鴉就是禮物,默默無名的本地藝術家就是犯罪,這不是跟風是甚麼?
管理街頭表演,靠立法還是自律?
數月前旺角西洋菜街殺街,不少街頭表演者轉戰尖沙咀,亦惹來嘈音投訴。街頭表演被指製造嘈音、擾民的情況其實並非香港獨有。倫敦高街所在的肯辛頓 — 切爾西區(Kensington and Chelsea),當地議會打算來年起實行「公共空間保護令」,限制街頭表演。未來在這裡表演將可能被起訴。一些街頭表演可能擾民,但以等同於犯罪的方式處理問題,會否小題大做?
在芬蘭不能錯過的一片綠:教堂旁的小公園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曾發表「香港的公共遊樂場」的研究報告,當中指出不少遊樂場「設計過於單調,場內的遊樂設施亦欠缺趣味及刺激性,難以吸引兒童玩樂。」芬蘭在 2018 年「世界幸福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登上第一位,不少報道亦曾提及芬蘭教育著重孩子的玩樂時間,那裡的公共遊樂場又是怎樣的?
Live Norish:北歐社創(二)—— Busking 街頭音樂節
北歐眾多 Busker 參與的瑞典街頭音樂節源於 2010 年。當年,瑞典警方因一名街頭表演在斯德哥爾摩街頭無牌表演而成功對他作出檢控,引起瑞典民眾一片譁然,認為市民的公共空間被侵佔,繼而表達自由受到侵犯。原打算舉辦遊行示威抗議的街頭表演者組織卻一反傳統,認為與其用示威吶喊等方式去訴諸不滿,倒不如讓街頭表演遍地開花,以贏得民眾的歡呼,讓監管部門及瑞典政客正視公共空間使用管理的問題,結果成就了第一屆斯德哥爾摩街頭音樂節。
廖康宇:行人專用區殺無赦(下)
「自我陶醉」式的獻唱原先只活躍於例如廟街等與公眾距離相對較遠的商業或半開放式的活動空間,打賞歌手不在人前,社會的反響因而較少。但隨著歌廊結業,上一代欠缺其他音樂空間,只能搬到行人專用區等公眾地方繼續,變相與年青音樂人及街頭表演者(Busker)直接競爭場地。不論是年青還是年長一代,欠缺音樂空間的問題於香港依然存在,表演者四散尖沙咀、銅鑼灣各個街頭熱點,只會令爭議擴散開去。
廖康宇:行人專用區殺無赦(上)
以文化政策角度,行人專用區的問題不在於表演項目本身,而是在於部分歌舞表演者以「生人霸死地」、使用大型音響,甚至向黑社會交保護費等方法,令其他表演者無法公平地使用公共空間,造成資源運用的不公義。行人專用區的表演亦由以往百花齊放,逐漸趨向單一、大堆頭、互相鬥大聲,劣幣驅逐良幣。如果各方自律,表演者與觀眾、居民之間互相尊重,行人專用區本應是香港社會珍貴的藝術資源。
圖書館能有多吸引?問芬蘭人便知
芬蘭教育暨文化部在 2016 年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總人口 550 萬中有約 200 萬人曾到圖書館借書,借書次數近 6,800 萬,就連英國駐芬蘭大使也認為,芬蘭是屬於讀者的國家。縱使國內已經有超過 730 間圖書館,赫爾辛基市議會仍批准斥資 9,800 萬歐元,建造赫爾辛基頌歌中央圖書館,人們對此浩大工程亦沒有太多反對,甚至非常期待。在芬蘭人眼中,圖書館地位有多崇高?
廖康宇:簡評港府文化政策缺失
時至今日,香港流行文化無可否認已不復當年之勇。究竟香港文化發展於 90 年代後出了甚麼問題?
唐明:管治之道也在於屎溺
對比 17、18 世紀有關歐洲城市的記載,很容易陷入竊喜,因為那時候歐洲城市確實臭不可聞,連室內也不例外:譬如 1665 年倫敦爆發大瘟疫,許多達官貴人逃到牛津大學避難,到第二年他們離開的時候,牛津大學的每一個角落:書房、煤屋、地窖、煙囪,都佈滿了糞便。海軍委員會那位大秘書 Samuel Pepys 在別人家裡投宿時,發現臥室內沒有夜壺,結果坐在火爐邊大便,以使糞便掉進灰燼裡,簡直像貓一樣。
張景宜:靜思.一個城市的內涵
除了維園,佐敦谷外,城市中心地帶全都是高樓,公共空間之少實屬罕見。諷刺的是,以前的公共屋邨,政府規劃了一定的面積作為遊樂場,公園和球場等,現在的公屋只是牙籤樓,依山而建或是在交通交匯處改建,也只是為了達標,缺乏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