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香港的虐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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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5 歲女童臨臨被虐致死案引起香港社會大眾關注。世界衛生組織的「2020 年關於預防暴力侵害兒童行為的全球狀況報告」估計,全球約有 10 億名 2 至 17 歲的兒童,每年受到不同方式,包括肉體上和精神上的暴力對待,可見虐兒是全球的問題。

根據「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虐待兒童是指對 18 歲以下人士作出/不作出某行為,以致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受危害或損害。社會福利署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在香港,去年的虐兒個案總數比 2019 年輕微下降 6.6%,然而防止虐待兒童會認為,個案下跌或與疫情有關,因為兒童減少與他人接觸,變相更難發現問題。

回顧過去十年,香港每年新呈的虐兒個案維持在 800 多至過千,未見下降趨勢,其中元朗、觀塘及屯門的情況較為嚴重。

而在過去 5 年,每年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 26 條「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及第 27 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而被定罪的總人數不足 100 人,平均定罪率只有 7%。

2020 年 10 月,韓國一名 16 個月大的女嬰鄭仁(Jung-in)遭養父母虐待致死,引起公憤。韓國政府隨即通過韓國傳媒稱為「鄭仁法」的修正案,以回應民眾對加重施虐者刑罰的訴求。反觀香港,臨臨一案在 2018 年 1 月發生。2019 年,申訴專員公署已建議政府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可行性,目前政府仍在就制定相關機制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