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要識講嘢:用名詞 棄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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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日前以「無聊」為由,拒答議員提問。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

在朝中辦事,即使不能言善辯,最少也要懂得帶人暢遊花園,回答問題識避重就輕。至於被問到自己的母語是甚麼,指斥對方問題無聊,相信這答案絕對「有進步空間」。政客和社會學家均想掌握如何玩弄語言能取得不同的傳訊效果。在以色列 Herzliya 跨學科中心兩位研究員日前發表的研究,便為此提供新啟示

研究剛發表在「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期刊,研究作者證實,語言上儘量使用名詞而不是動詞,是減少聽眾或讀者憤怒感覺的好方法。

大家或許都知道,表達方式很重要。例如心理語言學家 Orly Idan 從前人的研究得知,在句子中使用形容詞而非名詞,例如「猶太裔的(Jewish)」而不是「猶太人(Jew)」,會影響人的判斷和行為。社會心理學家 Michal Reifen-Tagar 則從她早期的研究中得知,成功的外交手腕往往取決於管理談判各方的憤怒感或不滿感。

他們都認為,即使是表達同一意思,使用名詞:如「我贊成定居者的清除」,而不是動詞 :「我贊成清除定居者」,來表達對政策立場,將會產生較平靜的效果。因使用名詞好像僅僅是陳述一個抽象信仰,但使用動詞的話則更易突顯當中的行為過程,因此他們假設,使用動詞更可能激發情緒。

為了驗證這個想法,他們招募了 129 名猶太以色列大學生,並向他們介紹了以色列 — 巴勒斯坦衝突的有關政策。具體而言,這些陳述涉及以色列在釋放巴勒斯坦囚犯、以色列邊界、巴勒斯坦難民重返以色列及耶路撒冷分裂等問題上的讓步。

一半的陳述以名詞的形式提出,例如「我支持耶路撒冷的分裂」(I support the division of Jerusalem);另一半以動詞的形式給出「我支持分裂耶路撒冷」(I support dividing Jerusalem)。參與者需為每一個問題評分,由 1 分表示「我完全不同意」,6 分表示「我完全同意」。所有的表述都以希伯來語表示,句子結構自然,不會有違和感。在每次發表陳述之後,要求參與者為如果真正實行有關讓步以 1 至 6 分打分,以表示他們對以色列政府的憤怒程度。

結果正如研究人員所假設,以名詞形式道出的陳述減輕了憤怒的感覺,參與者的平均憤怒評分為 3.21;而動詞形式陳述的平均評分為 3.67,結果在統計上有顯著的差異,即有理由相信差異並非出於偶然。這些名詞陳述形式也增加了對讓步的支持,得分平均為 2.02;動詞形式陳述的參與者得分則較低,平均為 1.72。

研究員亦希望得知,名詞形式所紓緩的憤怒感,會否減少其對針對巴勒斯坦人的敵對行動的支持。因此,他們再次進行實驗,招募 270 名新參與者,並附加一些陳述,例如「我贊成拆除屬於恐怖分子家人的房屋/我贊成恐怖分子家人房屋的拆除」(I am in favour of demolishing/ the demolition of homes belonging to family members of those involved in terrorist activities),以及「在戰時切斷加沙供電/在戰時向加沙供電的切斷」(of cutting off/ the cutting off of supply of electricity to Gaza during wartime)。

結果與之前實驗中的結論大致相同。參與者對於名詞結構陳述,對讓步的支持度較動詞結構陳述為高;並對於報復性政策的支持較低,名詞的平均得分為 2.92,而動詞結構陳述的平均得分為 3.91。即以色列政府如要鼓動國民支持報復性政策,應使用動詞結構陳述。

不過,從上述的翻譯例子亦可得知,中文語法並不習慣使用名詞結構,如「在戰時向加沙供電的切斷」聽起來始終沒有「在戰時切斷加沙供電」般自然,因「切斷」不屬名詞詞性。然而,港府為填平市民的憤怒感,或可主動推動「新語」,也許把「不支持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說成「不支持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發展」,聽落更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