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yashi:自費填海計劃(一)—— 勇武牛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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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年的牛頭角。 圖片來源:香港街景相片資料庫

四至六毫港幣可以做甚麼?以今天的物價來說,恐怕連一粒糖果也買不到。你看價錢的時候甚至會將毫子的零頭直接無視,很多店家也不收毫子現金。然而在 1950 年代,填海一平方呎的成本可低至四至六毫,低得連你和我都可以自費填一兩塊地來用。你會這樣想,當時的香港人都曾經想過,於是牛頭角的街坊就動手了。

1953 年 3 月 13 日,大角咀發生大火,該區許多的小型工廠被焚毀。當時香港政府禁止這些業者於原址重建,他們唯有遷移至牛頭角和牛池灣。1953 年前的牛頭角一帶都是爛地,對出是淺灘和低窪地區,海傍只有三間船廠及幾間廢金屬回收舖。遷移的商民於是忽發奇想,既然要重建工廠,不如由頭開始建設——所謂「由頭開始」是由土地開始。

1953 年 4 月,牛頭角的商民自行籌集資金,以自費兼民營的方式開始填海。因為在海濱沿岸還有一堆農地,所以租地的商民需要與農民協商。但因為農民不擁有土地業權,所以賠償對象是農作物,叫作「賠青」。截至 1955 年為止,商民已經填出了一百萬平方呎以上的土地,而負責填海的,更是牛頭角當區建築公司。填海與工廠的重建同時進行,幾年後已經興建了大量工廠,行業包羅萬有,當中包括五金生產、塑膠加工、紡織、造船等等。

香港政府當時不單沒有禁止商民自行填海,更在觀塘設計裡,將民間自行填妥的土地納入規劃中。當時政府正進行官塘工業區的填海工程,眼見牛頭角街坊自行發展良好,於是修建牛頭角至官塘的道路,將原來的單程道擴闊成雙線行車,銜接官方規劃的觀塘工業區。

在 1950 年代的香港,填海可以民間自發,還未出現以億為單位的官商勾結;土地發展還以協商為前提,不會強行拆遷。雖然這個「填海」不是海中心填一個島出來那種,是將低窪地帶填成可以建築的實地,但這確實也是戰後香港都市發了重要的一環。重要的是民間自發,非由政府實行都市設計。

即使後來香港政府將土地重新規劃,起碼在戰後香港的一段時期,牛池灣至牛頭角一帶的社區甚至其土地都是民間自行建立的。你今天到牛頭角,踩住的土地可能就是當年香港市民自行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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