紳士大哥:5+1 拿到英國護照之後,回流香港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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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lex Chan Tsz Yuk/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近兩年移民潮,跑到英國的人不少,聽到當中很多人說計劃到英國居住六年,拿到英國公民身份之後,便回香港繼續發展。有些人則認為這種心態要不得,覺得是輸打贏要。這種說法我思考了一段時間,到底拿著英國護照回流香港是不是一種罪?

引伸出這個辯題,最主要是因為有不少人認為英國 BNO 簽證的出現,是由社會運動參與者的犧牲而換來。因為社會環境與政治氣氛的惡劣,令到人不得不走。因為這個原因離開的,心裡帶著一份憤怒與埋怨,走是被逼而行,因此回頭的退路就等於認同及接受了「惡」。

有著這種觀點與態度的人,並不僅限於動身離開的人,也包括了想走卻因為條件不足而走不到的人。前者走時心懷憤怒,後者的怨念其實更深。持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會將回流歸類為道德取捨。為了生活而回流就是認輸,就是拜金,就是擁抱惡,所以有這些人都是有罪的。

事實上,我所認識的人當中,的確有不少對社會形勢有些意見,但未至於覺得非走不可。選擇動身,更大原因在於眼前的「利益」。英國護照是不是「利益」?是否吸引?相信已經沒討論的必要。

當英國政府幾乎無條件地提供機會,讓人拿取一個「文明西方國家」的公民身份,不少人就會覺得「這生意做得過」。對於以這種心態移民的人來說,回流與否其實都只是關乎生活與收入的考慮。而懷有這種「現實主義心態」的人,因為身份已變成既得利益者,回流就用不著考慮道德。

很多對社會運動有強烈責任感的人們,在這兩年對於道德的要求都變得更高,於是那些面對政治立場模稜兩可,但又趁機拿著 BNO 簽證到英國的人,就會感覺他們是別人犧牲的 Free rider。

作為 Free rider 移居英國,本來就已經無道德可言,如果在拿到英國護照之後回流,繼續在香港謀生,那就是雙重的背叛,更是罪無可恕。這種想法在滿懷怨憤的人內心滋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然而,這種憤恨其實已經屬於意識形態之爭,即使真的有正邪定論,也無阻各自信仰。縱然有人站到道德高地,說回流就是萬惡,也不代表世界就會以別的方式運作。情況就跟不少人疾呼炒樓是賤格的,但即使炒樓賤格,人們仍然會繼續炒樓一樣。

能夠懷著追求道德之心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但如果整天要為那些無道德的人傷神勞氣,就有點難為自己。世界太壞,我們都應該好好過自己的生活,有空間的話,才想辦法讓自己和身邊的人變得更好,這才是值得費心思的方向,不知道你是否同意?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現在棲身於香港英國兩地,為求打開雙眼看清世界。雖然嘴賤,仍想將所知所想無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