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殺戮文化如何令西方文明崛起(下)

A+A-
Andries van Eertvelt,The Battle of Lepanto(1622)。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古希臘這種以 “Carnage” 為決定性戰鬥的理念從何而來,為甚麼棄用陰謀詭計,寧可決一死戰?

「殺戮與文化」(Carnage and Culture)一書分析認為,這其實是一種較為經濟的戰爭方式。

這種戰鬥始於公民身份的小地主之間的戰鬥,這些人可以投票決定是否交戰,然後親自上陣較量,用最迅速的方式進行決定性的戰鬥,以求簡單明瞭地解決衝突。相比之下,如果組織農民自發保衛土地,或者徵稅去募兵 —— 多數是無地的貧民,讓他們去冒險,但是最終選擇何種軍事手段去取勝卻取決於公民的投票,這一來就會耗時耗費,不能一錘定音。

和希臘的小地主式公民相比,中西亞的波斯人、米底人、亞美尼亞人等雖然尚武,卻不會加入任何形式的公民大會,也不會投票決定集合軍隊,決定戰略,和最高執行官一起親身上陣。他們要麼是部落成員,要麼是帝國的奴僕,他們憑藉的是遠勝對手的財物和人力資源。正如修昔底德的名著「伯羅奔尼撒戰爭史」所稱:「支持戰爭的經費應當源於累積的資本,而非強徵的稅收。」

這也體現為西方軍事理念壓制個人英雄主義,強調更大的利益,以發揮集體火力和集團衝鋒為目標,而不是為了獲得社會群體的認可,或者宗教意義上的救贖。15 世紀中美洲士兵的戰鬥力便受到這兩大因素的限制:首先,俘虜戰俘作為活人祭祀,是個人作戰表現和社會地位的重要證明,而且視之為造福民眾宗教心理的關鍵,他們的武器通常不能將敵人迅速致死,而且必須將俘虜運送回國,因此無法進行長距離作戰。

其次,中美洲國家的社會等級更為森嚴,戰士的武器裝備、訓練、位置都由出身和身份嚴格決定,他們的裝備極為參差,普通士兵缺乏防護裝備,而貴族在捕獲俘虜過程中佔絕對優勢,因此獲得更多犒賞,鞏固更多特權。但西班牙軍隊的戰馬、鋼劍、火繩槍等物資可以自由分配,驅使士兵作戰的原因不是鞏固特權,而是每個人對於金錢利益、晉升機會的渴望。

中世紀威尼斯兵工廠區,工人被稱為 “Arsenalotti”。 圖片來源:Braun And Hogenberg/aramcoworld

除了人身自由,自由市場的資本主義體制,更為西方軍隊帶來獨一無二的優勢。以 1571 年 10 月爆發的勒班陀海戰(Battle of Lepanto)為例,雙方可稱勢均力敵,鄂圖曼帝國派出 230 艘主力艦和其他 80 艘各類船隻組成的艦隊,兵力接近 10 萬;以西班牙、威尼斯為主的「神聖同盟」(Holy League)也有 7 萬左右兵力,雖然主力艦稀少,但火砲數量佔絕對優勢,是鄂圖曼的一倍有餘。

雖然鄂圖曼士兵使用的反曲複合弓也是大殺傷力的武器,但是製造和訓練過程都很耗時,熟練的射手本身就是有地位的人。但是歐洲人卻不理會射手的地位問題,而是盡可能製造數量眾多的致命武器,發放到更多人手上。結果這場海戰勝負懸殊,同盟一方戰死 7,500 人,鄂圖曼帝國戰死 30,000 人,還釋放了 10,000 基督徒戰俘。

神聖同盟的火砲,在鑄造、保養方面遠勝鄂圖曼,戰後威尼斯人發現,土耳其的火砲不夠安全,僅有的用處是作為戰利品或者當廢料回收,在自由市場中,這樣低劣的武器只能當作原料,而歐洲當時的武器市場充滿競爭,意大利、英格蘭、德意志和西班牙的工作坊充滿最新設計,可以擇優而用。更主要的是,西班牙、威尼斯、教皇領地的經濟規模比鄂圖曼帝國大得多,早在開戰之前就已經累積了可以維持 200 艘戰艦作戰一年的全部資金。其中,威尼斯每年收入 700 萬達克特(Ducat),50 萬用作軍事工廠的投資,還成立公會,譬如「十人會」(Council of Ten),以確保船隻的生產品質及補給,據稱最快在 1 小時內就能完成 1 艘槳帆船的組裝和下水。

這種兵工廠的建立,源於資本主義體系和憲政的自然發展,政府保證個人財產是合法所得,不會被充公,這類工廠受到法律保護,並不屬於任何個人,因此可以任人唯才,完全依靠投資、回報一類的商業原則,加上股票、保險等金融工具來獲取利潤。

但是鄂圖曼帝國缺乏銀行系統,他們在伊斯坦堡也不能進行安全投資,而是時常暗地到歐洲投資,輸入昂貴的歐洲奢侈品,而沒有投資本國教育、公共建設和軍事遠征的意識,亞當史密斯的「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曾謂:「在那些不幸的國家,人民隨時有受上級官員暴力侵害的危險,於是,人民往往把他們的大部分財產藏匿起來,一旦災難來臨,就能轉移到安全地方。據說,在土耳其和印度這是常有的事,我相信,在亞洲大部分國家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