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要 Define,不要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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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arl Court/Getty Images

特區政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對於示威者包圍政府總部與警察發生衝突,警務處處長本來只說是「騷亂」,但特首林鄭月娥卻強行「定性」為所謂「暴動」,結果節外生枝,又釀成另一場風暴。

反而行政會議的葉劉淑儀說了一句很中肯的話:「我們的制度沒有『定性』這回事。」

甚麼叫做「定性」?是中國專制現代社會統治者對各層臣民及其行為無可抗拒的標籤印記。有如皇帝賜謚,對一個人、一件事,開金口而定下的生殺之論。

共產黨對於「定性」非常重視,共產黨人對於自己被「定性」,也極為緊張。胡耀邦是否被准許稱為「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或「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往往會令未亡人和家屬,糾纏不休。文化大革命期間,毛澤東批鬥劉少奇,最後完全打倒,召開黨大會,將劉少奇定性為「叛徒」、「內奸」、「工賊」,並宣佈「永遠開除出黨」。

此一「定性」,當時雷霆萬鈞,令劉少奇永世不得翻身。其後毛澤東向鬥爭的對象,無不隱然披露一點「定性」,令對方聞風喪膽。例如周恩來,一度影射暗示為「現代的孔老二」,也就是說他是孔子在共產黨內的代理人。

孔子有甚麼問題?今日看來沒有問題,但當時毛澤東要批孔,誰被毛澤東定性為「儒家路線的代表」,誰就是全黨全民公敵,下場淒慘。

本來香港特區實行「一國兩制」,香港的官僚不必主動將頭湊過去,也模仿中國大陸的政治詞彙和文化生活。香港是法治社會,只有檢察官檢控,法官判決,沒有任何「定性」。只有在大陸,一個商人一旦被「定性」為「萬惡的資本家」,才會沒收財產、子孫萬代不得超生。

這種恐怖生活,香港特區政府包括特首,若有心捍衛「一國兩制」,就不會輕易奢言甚麼「定性」。香港的示威者若與警察有衝突,英國人留下的普通法,自有相應的罪行配合證據,控辯雙方都有律師,由法官來判決,而不是由一個特首黑起一張面孔,效法 1989 年的 426 社論,將一場和平示威「定性」為所謂的暴亂。

但為何林鄭月娥熱衷如此?她受了前任梁振英的影響,梁振英本身浸淫在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之中,第一個對旺角騷亂,定性「暴動」。林鄭下意識仿效,以為可以照辦煮碗,而不知道香港人已經成熟。對此搶先政治性的標籤,以政治話語權左右律政司的檢控,一條龍影響司法判決,民間已有防範。

本來不是地道的左派出身,讀英文中學、唸香港大學。英國式的教育在社會科學和哲學的範圍,遇到一個名詞,只會叫你「定義」(Define),而不是中國的那種「定性」。

只有「定義」,是邏輯常識。而「定性」,是野蠻和極權的。

香港的特區政府高官,骨子裡的基因,幾十年證明,雖然經過殖民地英式教育洗禮,學會用英文寫公文,或許也學會喝下午茶的時候,不將一隻茶匙擱在茶杯裡,還是與英語文明世界,距離很遠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