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人會反抗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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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許多親政府的「藍絲」或中國人,相信示威者必然是收了錢,才會出來「搞事」。他們不明白,如果沒有好處,為何人會出來示威,與政府對著幹。也有些人,或本身同情和理解示威者,但沒有勇氣與統治者對抗,結果還會默默承受社會的不公義。電影中的鐵甲奇俠、神奇博士、蜘蛛俠,甘願犧牲生命,對抗邪惡敵人,他們被稱作「超級英雄」,但甚麼時候才會有「英雄」挺身而出?

華威大學華威商學院行為科學教授 Nick Chater 在學術媒體 The Conversation 的文章,就以行為科學框架和研究回答這個問題。要了解反抗者的起源,先要明白人類行動的邏輯。

美國組織理論學家 James March 和挪威政治學家 Johan Olsen 提出,人類行為受兩種互補且截然不同的邏輯支配。一種是計算「後果」,著重效益:根據個人目標,權衡各種選擇的成本和收益。即以利行先,來爭取想要的東西。另一種邏輯是「適當性」邏輯。在此邏輯下,好壞的結果通常還是次要,更重要的詢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應該做甚麼才合適?」

此理論得到心理學研究的支持。人類的社會互動之中,我們傾向於遵守不成文的規則,又稱作「社會規範」,即規範某些行為在大眾之中合適與否。例如我們大多數人相信做人要誠實、有禮貌、在遊戲和競爭中不要作弊。我們很樂意讓裁判或球證執行規則。

在某些情況下,人會願意犧牲利益,來維護適當性邏輯。Emst Fehr 與 Simon Gächter 於 2002 年發表了著名的無私懲罰實驗。研究表明,即使在匿名的實驗遊戲中,人們也會付出金錢上的代價來懲罰其他人的不合作。適當性邏輯對人們組成團隊、公司和整個國家尤其重要。我們需要在共享的規則下合作,守望相助。這「適當性」的心理基礎甚至很早就開始萌芽。例如有研究發現,如果有人違反了遊戲的任何規則,三歲的小孩也會就此抗議

Nick Chater 指出,建立和維持專制政權亦需要這兩種邏輯。強權國家主要利用「紅蘿蔔和棍子」—— 獎勵順從和懲罰反叛,來確保我們做出「正確的」個人選擇。而在專制政權下,僅僅個人收益,還不如維持政權的壓迫狀態。適當性邏輯便大派用場,它從「合作的力量」變成了「強制壓迫性現狀的機制」。這種邏輯要求我們遵守「規則」,並確保其他人也這樣做,許多時不需要問為甚麼規則會是這樣。

政權通過自我監管的規範、規則和慣例來補充獎勵和懲罰。一個「好」的黨同志、一個宗教邪教或恐怖組織的成員,將學到他們應該服從命令,剷除反對派,而不是質疑權威,更要強迫他們的同伴執行這些規範。威權國家首先關心的是保持意識形態,即定義思考和行為的「正確」方式,以便我們毫無疑問地遵守。

如此解釋了納粹德國的恐怖之處,證明其主要不是個人邪惡的問題。正如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指,大屠殺的暴行是由正常人造成的,他們被操縱以遵循一系列異端的行為規範。假設身處於專制國家,大多數人都會選擇順從,即使他們或多或少也感到不妥當。

回想一下,我們可以規範大家的服裝標準(如上班要穿西裝),禁止講粗言穢語或飲食的習慣和禁忌,無論這些規範多麼隨意地出現。我們確實可能會感到「道德上有約束力」以保護黨、民族或宗教,無論其性質如何。

然而,基於個人道德品格的差異,部分人會反抗,但 Chater 懷疑這不會是多數。反抗者也需要利用適當性邏輯,找到不同的規範和理想,與抵抗運動的其他成員共享,或者受歷史或文學的啟發。在突破一組規範的同時,我們需要有一個可用的替代方案。

這就是說,有些人比起其他人,天性較不循規蹈矩。但是,這些反抗運動能否成功爆發,部分取決於他們能否為自己辯護,並為其他人辯護:不要遵守當下的規範。

我們對不公平行為的反應也可能會影響我們反抗的傾向。一項研究發現,厭惡風險並容易信任他人的人,對不公正的反應較弱。 Chater 認為,儘管超出了該研究的範圍,但結果顯示這類人更容易服從規範。

另一個因素是社會環境。在 1920 年代至 1940 年代,德國的上層階級和中產階級加入納粹黨的可能性,幾乎是低下階層的兩倍。因此,損失最大和或熱衷於爬上社會階梯的人或會特別順從。而且,為了在社交圈中與其他成員保持一致,他們或會認為這是「適當的」事情。

Chater 總結,在仔細權衡後果後,很少有人會與極權抗衡:「畢竟,最有可能的後果是失敗和覆滅。」「對抗專制社會的動力是相反的願景 —— 平等、自由與正義的願景,以及無論後果如何都應捍衛這些理念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