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巴氏:1994(25)——「十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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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來到信和一樓,一間唱片舖門前。未開舖。

一心來買精裝版「十誡」。

出了一個月,一直想買,但一直沒買。

原因有點無聊 —— 如能成功入讀中大歷史系,就把這盒精裝版「十誡」作為禮物送給自己。

一直喜歡鄭秀文,她的碟我沒有買齊,但大部分都有買,最喜歡「Never Too Late」和「快樂迷宮」—— 不少人嫌「Never Too Late」封套上的她形象太過成熟,成熟到有點老成持重,偏偏深得我心。

買其他女歌手的碟,不怕讓健知道;但買鄭秀文的碟?絕對不能讓他知道。

一直以來健只知我是王菲歌迷。

從沒幫襯過這間開在信和一樓的唱片舖,問題是,坊間已經再買不到精裝版「十誡」,唯獨這裡有 —— 即使炒價,但屬可接受範圍。

這天早上,要先把文件送去九龍灣,送完了,時間尚早,加上不用立即趕返公司,搭 1A 去旺角。

偏偏因為時間太早,未開舖。

過去一個月每次去到信和,都會刻意經過這間唱片舖門口,看看那盒「十誡」還在不在 —— 老闆把它放在門口當眼處,每次望見,都很想買走,但一直死忍。

其實不知道為甚麼要死忍,或許是怕一旦買了 —— 在還不知道能否成為中大歷史系學生的情況下買了,便會構成某種詛咒,以致中大歷史系不收我……

在信和一樓兜了幾圈,唱片舖仍未開;惟有落地庫「橫濱」看看新出的水著雜誌封面(本來見到有本很想買,但要返工,被同事見到不好),再去閣樓(平日絕少行閣樓),再上二樓兜個圈,才折返一樓。

唱片舖的鐵閘仍然下著,沒有準備開的跡象。

沒辦法,惟有先去吃午飯。

或許太過記掛著那盒精裝版「十誡」,沒甚麼胃口,巨無霸勉強吃完,薯條吃剩了大半。過去靈機,玩了一鋪 Forgotten Worlds —— 這是我第一款在不續關情況下打爆的街機 Game,只是這天玩到第五關就 Game Over。

想去小便,但想起靈機門外那廁所的惡劣狀況,忍忍。

食晏,打機,大概花去 45 分鐘,相信唱片舖已經開門了吧。

仍然未開。

要返公司了,不能再等。

惟有收工過後才再去吧。

行去油麻地站搭地鐵往柴灣。在車廂裡,一直想著那盒「十誡」,想著紙盒上那張貼紙上的鄭秀文……

然後想到,下星期要去中大本部某座 Building 辦理入學手續 —— 是哪一座 Building?完全忘記了名字…… 還沒有請假,待會返到公司記得要先請假……

回到公司已是 2 時 40 分。有張圖要畫,有點急,收工前要給客戶。先去小便,便回到繪圖架前的座位,坐好,拿起鉛筆,開始畫。

5 時 35 分,大致畫完,有些位置還可以改一改,但趕時間,把圖交給同事算了。

很餓。明知時間上有點尷尬,不理了,趕到工廠大廈樓下飯堂買了餐蛋治凍奶茶堂食。5 時 56 分,吃完,飯堂閂門。

其實夠鐘收工,然後趕過去信和,但突然,失去了意欲,不想過去 —— 可能忙完一個下午,有點累。

況且真的那麼需要這盒精裝版「十誡」嗎?既需要,也可能不太需要 —— 中午那一刻,無疑很需要,但到了現在,傍晚時分,又似乎沒有迫切需要。

反而心血來潮,去了銅鑼灣糖街一個小商場的美國漫畫舖,買了幾本漫畫,當中包括應該是最新推出的 Spawn。回家。

那一天就像任何大部分日子一樣,很平常。如果硬要去找一點所謂意義的話,或許是證明了,原來我未夠喜愛鄭秀文。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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