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鄭南榕:解散警總才算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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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7 日,「鄭南榕 28 週年紀念追思會」。 圖片來源:總統府/Flickr

(編按:1949 年 5 月 19 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佈戒嚴令。當時最為臺灣人所懼的其中一個機關就是「警備總部」。警總坐擁龐大資源,得以監視民眾,並執行大部分禁制令,包括禁止社會運動、壓制言論及出版自由等。據統計,直至 1987 年 7 月 15 日蔣經國宣佈解除戒嚴令,軍事法庭曾受理的政治案件近 3 萬宗,無辜被害者超過 14 萬人。)

本社 開拓時代週刊第 143 期(1986 年 10 月 27 日)

解除戒嚴的實質意義,在於使臺灣人民免於蔣政權的軍特恐怖統治。至少,我們要看到警備總部撤消,才有可能除去該政權與人民之間的敵我矛盾。

戒嚴的實施當然不只倚仗警備總部,但是我們不能不承認「警備總部」這四個字,比「虎姑婆」還可怕,足以「止小兒夜啼」,代表著蔣政權無孔不入的極權統治力。這個機關不除去,所謂解嚴,只能博得列根政權在華盛頓發出的,稀稀落落的掌聲。而臺灣人民,將依舊視蔣政權為獨裁者。

1949 年 5 月 20 日,「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佈告 戒字第一號」。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警備總部的勢力確實是無孔不入。他們像一群沒有臉孔的人,既不是我們的鄰居,也沒有人交過這種朋友。然而假使你在沙灘上走得遠一點,冷不防從岸邊的林子裡殺出兩條狗來,嚇得你沒命的跑,那狗就是警總的海防部隊養的,放狗咬你的就是警備總部。你走在街上,想要買一本「時代週刊」,報攤老板卻躡手躡腳的四下張望,好像你要買的是鴉片一般的毒品。隨著老板閃爍的目光看去,不遠處那個咬著檳榔、剃平頭的精壯小子,也是領警總薪水,來盯著報攤的。他們為了制止黨外書刊的傳播,到處派人盯梢,據估計,單單臺北市一地,每個月就要花費新臺幣三百萬元。你去聽演講,聽政見,對街樓上明顯的架著一具錄影機,你的四周黑影重重,這些人也都受警備總部的指揮。你告誡幾位大嘴巴的朋友,求他們在電話裡,在通信中都「莫談國是」,因為你知道警備總部隨時有可能偷聽你的電話、偷拆你的信。甚至於,不論你年紀多大,你都一定聽說過,某人因為「思想」問題,突然消失了。一時之間,親友鄰里個個噤若寒蟬。那個突然消失了的人,多半已經陷入警備總部保安處的地牢裡。

這麼多數不清的陰影在每個人身邊漂浮不去,難怪那麼多人對臺灣毫不留戀,一出國就非要拿到綠卡不可。這樣恐怖的機關不除去,還算解甚麼鳥嚴!

在催迫蔣政權實質解除戒嚴上面,新黨無疑要扮演一個最吃重的角色。我們所期待於新黨的,就是有效動員臺灣人民,將力量凝聚起來,向蔣政權爭取百分之百的自決權。有實質意義的解嚴,是臺灣人民「出頭天」的開端。也將是新黨面臨的第一個課題。

新書簡介

鄭南榕:「我們要的是徹頭徹尾、不折不扣的自由。」

由革命出版人鄭南榕所創辦的「自由時代」雜誌,第 1 期於 1984 年 3 月 12 日發行,最後一期於 1989 年 11 月 11 日出刊,歷經鄭南榕殉道仍持續出版。5 年 8 個月的時間裡,出版共計 302 期,不僅創下臺灣出版史上遭國民黨政權查禁次數最多的紀錄,也成為臺灣社會萌發本土意識的深刻推力。

在他殉道 30 年之際,香港、印尼、西巴布亞、伊拉克、厄瓜多爾等地陸續點燃抗爭之火, 而臺灣也無法置身事外,用多少犧牲換來的自由,正面臨前所未見的侵擾與破壞。回頭閱讀鄭南榕的文章,試圖理解一名出版人如何以自身專業點燃革命的烈火,再回頭觀看自己,如何捍衛深愛的一切,完成當年鄭南榕未竟之理念。

書名:「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自由時代》雜誌編輯室報告文選」
作者:鄭南榕
出版:逗點文創結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