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誤以為 ESG(環境、社會及管治)只是跟環保及左膠理念相關,令自詡「唯利是圖」的投資者嗤之以鼻。惟實質不然,財務以外的資訊(non-financial data)也歸類為 ESG,當中 G(Governance)更是資本市場沿用已久的指標。
在「管治」的範疇,有一系列需要考慮的元素,如股東權益、董事酬金、透明度、內控制度、披露機制及道德操守等,若以 ESG 為投資方針,就會剔除在以上元素表現差勁的股份。
而聚焦香港的資本市場,出現的香港上市公司及國企通常均為「一派專政」,猶如獨立王國,不像外國上市公司般股權較為分散。這一種家族式的經營手法,管治自然比較隨心,委派董事也是按大股東的喜好決定,獨立董事出任機制近乎黑箱作業,從來不是真正代表小股東。
這種老牌企業問題進一步延伸,就是接班問題,由能力不及上一代的後人接手後,公司股價就會徐徐下跌,資本市場一直把這種現象歸類為管理層折讓(Management discount),若將此舊概念放諸今天,其實就是 ESG 的 G 表現不濟。
而新興的公司同樣有管治問題,如港交所近年引入俗稱「同股不同權」的不同投票權架構,背後對投資者的保障不足,一直為人詬病,因為整個設計對股東非常不公平,讓管理層隻手遮天。
公道一點說,資本市場出現這種現象,監管機構也有責任,從而種下禍根。其不作為、缺乏主動處理問題的動力,就如病毒般影響整個資本市場的健康;香港已經沒有保護股東權益的集體訴訟,奈何監管機構也極少會主動介入一些對街外股東不公平的資本操作,如離譜式供股、向下炒批股、暗手賣殼、不合理高估值注入資產等。
舉一個最近看到的例子,就是一位同時掌握互聯網金融產業和內地房地產的富豪,在母公司層面提出一個不公平的供股條款,當中提到「控股股東確認,倘供股認購不足,其有意申請額外供股股份」。與以往「包銷」概念不同的是,今次大股東沒有講明額外認購金額,擁有一個絕對優勢,能夠看清小股東認購反應,才決定自己的供股行動。
已仙遊的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Leo F. Goodstadt)形容過香港猶如失治之城,雖然他著墨的是政府,但放諸香港資本市場亦如是。一直以來迷信自由市場,其實卻是監管機構力有不逮、暗中放水,說穿了同樣失治,沒有「G」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