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埠早期的一大支柱:苦力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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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苦力在山上休息。 圖片來源:Bettmann/Getty Images

19 世紀,在英國殖民統治下,香港已慢慢發展成為一個貫通中西的重要港口。不過開埠早期,香港產業仍然相對單調,倚賴轉口生意。當時香港所轉口的不單單是貨物,更加包括「工人」,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其實就是人口販賣,當時俗稱「豬仔館」的招工局,在香港成行成市,更撐起早年經濟。

1833 年,英國國會廢除各殖民地的奴隸制,各地殖民政府就引進大量「契約勞工」(indentured labour),初時主要來自印度,鴉片戰爭後轉而招募華工,目的地不單是東南亞、澳洲、加拿大,還有牙買加、圭亞那千里達、肯雅等地。後來美國廢奴,對華工需求亦急切。這班「契約勞工」又稱「Coolie」,音譯「苦力」,粵語稱為「咕喱」。他們主要在種植場、碼頭、貨倉、地盤和煤礦等地,進行極需要體力勞動的搬運工作。

史學家劉蜀永在「簡明香港史」形容,苦力貿易是「推動近代香港經濟特別是航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從 1840 年代後期起,香港便是與澳門齊名的苦力貿易中心」。工運史家梁寶龍考究,在 1851 至 72 年間,從香港運往美、澳和東南亞的華工總數多達 32 萬餘人,僅僅在 1854 年 11 月到 55 年 9 月就有 128 艘苦力船結關登載。在 1850 年代,如果由香港前往美國太平洋,每人運費成本大約為 5 元,但每張船票卻可賣 55 元。承運華工出洋,是當時的大生意。

梁寶龍續指,當時參與苦力貿易的主要有 3 類人:船舶船長、殖民政府的「移民代辦」、英美商人及其本地買辦。著名的英美商人例子有怡和洋行和寶順洋行,本地商人方面,被喻為 19 世紀末香港華人首富的李陞也被指有份參與「賣豬仔」。今天仍然叱咤港澳的何東家族,何東生父何仕文的「谷文霎及波士文公司」(Koopmanchap & Bosman & Co.)亦主要從事苦力貿易業務,只是後來生意不景,未能提供足夠華工付運美國,而被迫結業。

劉蜀永指,當時被「賣豬仔」的華工通常是來自廣東四邑地區的貧民。在販運過程中,船主為了榨取更多利潤,通常會刻扣食水和藥物,華工要在極為擠迫的環境生活數十甚至數百日,苦力船於是又被稱為「浮動地獄」。劉蜀永舉例,在 1848 到 57 年間,由香港運往古巴的苦力平均死亡率達 14%,最高時更達 45%。當時的華工多為「賒單苦力」,意即是賒欠船票,要押身抵債,安全到埗後還要償還船費和伙食費。

苦力貿易不單振興香港殖民早期的船運業,香港當時有所謂的「金山莊」,替家人把生活物品託運給在北美工作的華工,又幫華工辦理床位。另外,華工賺錢後自然會希望匯款給家人,龐大的兌匯需求就刺激了香港銀行業的發展。滙豐銀行在華工集中地,例如美國三藩市、馬來西亞馬六甲、新加坡等地都設有分行辦理華僑匯款。梁寶龍形容,香港早在 19 世紀就與新加坡雙雙成為東南亞華僑匯款中心。

在 1858 年,英國通過「中國乘客法」(Chinese Passengers’ Act)修正案,加強規管苦力船,令很多生意流向澳門。港英亦有人對苦力貿易不滿,例如香港首席按察司司馬理(John Smale)指斥苦力貿易是一門「可恥的生意」,認為是對人類文明造成玷污,並上書港督麥當奴(Richard MacDonnell)要求禁止。到 1882 年,美國通過具有歧視色彩的「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禁絕華工進入當地,加速苦力貿易衰落。到 20 世紀上半葉,苦力貿易基本上已經消失。

到今天,香港仍然可以找到少數昔日苦力貿易的蹤跡,位於荔枝角的「饒宗頤文化館」,從前就稱為「華工屯舍」,是 19 世紀時期其中一間「豬仔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