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文學男人 04 —— 他幽暗的激情,頂多只能仿效一段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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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年,Lolita 初次被改編為電影,由 James Mason 飾演 Humbert Humbert,Sue Lyon 飾演「Lolita」;圖為劇照。

這時她真是個典型的孩子,挖著鼻孔,全神貫注於報紙的娛樂版,對我的喜樂漠不關心,恍如她坐著一隻鞋,一個洋娃娃,網球拍的把手,那麼倦怠,動也不動。

(There she would be, a typical kid picking her nose while engrossed in he lighter sections of a newspaper, as indifferent to my ecstasy as if it were something she had sat upon, a shoe, a doll, the handle of a tennis racket, and was too indolent to remove. )

描寫性事,這會不會是最令人沮喪的一段描寫?如果說海明威的風格,追求直接簡潔,納博科夫或可視為相反,說的就是他這本驚世駭俗,大名鼎鼎的「蘿莉塔」。

小說題名的蘿莉塔並不是主角,主角是她的繼父,假名 Humbert Humbert(H. H),一個為了接近女孩,而不惜和她母親結婚的中年男人。

想要在這本小說裡,讀到一個大叔如何詳細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内容的人,是會失望的。這本書也絕不是金瓶梅之流,甚麼有人讀了「因其墮落而生悲憫」,絕對沒有這回事,作者本人也是非常反對「文以載道」之爛俗,他甚至在「蘿莉塔」中,都藉機諷刺了一筆。

小說的佈局有點像「咆哮山莊」,先由一個精神病醫生的第一人稱,介紹一個病人的日記(或說病歷),因為文字優美,其藝術性超越了贖罪,又為精神病研究和社會教育大計,值得出版。由此引出故事的主角,由於所有故事都來自於病人的自述,因此沒有人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相,或者是否事件全部的真相,也就是說,小說内容是亦幻亦真,讀者不要立即跳起來口誅筆伐。

接下來便是男主角 H. H 先生掏心挖肺,將自己對年紀在 9 歲到 14 歲幼女的慾望和激情,潮湧一般向他幻想中的審判者傾訴。他們既可以是陪審團,也可以是讀者,還可能是上帝。他有時清醒,有時夢囈,有時狂喜,有時悲痛,在看似深深的懺悔之中,又不斷為自己尋求合理的辯解。

譬如,他認為自己這種特有的情慾,有別於一般姦淫兒童的人渣,「你必須是一個藝術家,一個狂人,一個無限憂鬱的造物…… 你詭譎的堅毅裡有一股超肉慾的火焰,永遠燒得通紅」,才能「獨具慧眼」,立即辨識出蘿莉塔式的小妖精 —— 說真的,如此形容這個戀童癖,幾乎接近殉道了。

他又旁徵博引:「但丁對 Beatrice 一見鍾情時,她只有 9 歲,正值璀璨的少女時期。」羅馬人「擁有幼小的奴隸之花,可以隨意在辦公和洗澡時摘下」,「尊貴的東方人在更驕奢的歲月裡,在羊肉和玫瑰露席間常僱用年幼的優伶」。這些辯解,我以為作者的諷刺相當惡毒,如果有人信以為真,那真的要去看看醫生了。

總之,他這番蕩滌靈魂的剖白,可說感天動地。他的蘿莉塔是「生命之光,我的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看看人家這表白,如今很多人開口閉口都是「我的女神」,簡直弱爆了。然而很不幸,作者筆鋒一轉,非常殘忍地使這個男人受到最大的挫敗和羞辱。

那便是蘿莉塔對這個男人,老實不客氣的毫無興趣,但是為了自己方便,姑且如此而已。她也很會操縱他,時時借用他滿足自己的樂趣,亂花他的錢,正如以上那段引言的描述,她完全當他是一個工具。

作者唯恐這位 H. H 先生的心傷得還不夠,還要雪上加霜:使他哀嘆自己可憐的愛情,在蘿莉塔已經褪色的灰色眼睛裡,想了一想,便當作一場很悶的派對,隨便打發掉了(dismissed like a dull party)。甚至他自己都明白過來,即使最不幸的家庭,也勝過他帶給蘿莉塔的這一段,頂多是模仿亂倫的關係。愛到這個田地,真可說悲莫大焉,而作者寫到此,恐怕已經變成一個黑色喜劇。

這本小說令人著迷的其中一個重點,在於男人與女童之間的 power play,雖然他們年齡差距很大,但在心理上旗鼓相當 —— 作者更有意提醒讀者,男主角眼裡成年的男女關係,是「大」男人追逐與他們同樣的「大」的伴侶,這位語言大師親譯的英文,用「Big」這個字,以對比他所愛慕的「小人兒」,因而他自己其實也很弱小。這突然令我想起電影譯名竟有人借用白居易的「一樹梨花壓海棠」來隱喻這種性關係,這個譯名可說是相當作嘔。為甚麼?就是我們永遠無法知道,被白居易之類的老男人佔有的女童,有甚麼反應和感覺,她們基本上是隱形的。

對於這本小說的解讀,可謂甚麼都有:有人說年幼的蘿莉塔,象徵了純真,過早被世俗或者低俗的文化玷污而衰敗;有人認為納博科夫以一位歐洲移民,三語大師的身份,來到美國這個新世界,發現這裡的文化幼稚、渾噩,未曾參透世故就已經學壞了,蘿莉塔是美國文化的隱喻;還有評論認為,作者是在重現 19 世紀浪漫文學的宏大風格,但在美國文壇做這件事,他必須用一個病態故事來包裝,才能使讀者對這種復古的風格產生興趣。

「蘿莉塔」讀起來其實相當困難,因為字裡行間充滿矛盾、諷刺、扭曲,卻又以優雅,甚至詩意的文字來表達。如果作者用文字精心為讀者安排一個心理游戲,可說是極其成功。讀完只得讚嘆不愧是大師作品,文字華麗、蕩氣迴腸,用玩笑、驚嚇,甚至遊戲的方式,來表達罪惡和悲劇,是不多見的,而且表達得如此漂亮。

多少年過去了,讀者還不免心有餘悸,因為一個不小心,就容易掉進陷阱,一方面羞於面對自己內心深處的卑鄙、可恥與萎靡,另一方面又為最陰暗的欲望獲如此坦蕩的昭告,暗裡感到興奮,最終對男主角那兩聲毀滅性的槍響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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