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巴氏:1994(13)——「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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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應該很高興。

最後一天返便利店。

辭工過程比想像中簡單,就只是某夜埋好數臨收工,簡單地跟阿姐講一句「我打算辭職」,她答,會代我向主管說。第二天,阿姐說,你返到今個星期六便可以。

這就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辭工,簡單到,沒有任何戲劇性。

最後一天工作,也沒有任何戲劇性,如常地收銀、上貨、清潔、拎煙、賣 Condom、斟軟雪糕等等,估不到,到了最後這一天,工作竟然如此順利,沒有客嫌我收銀慢,阿姐也沒有單單打打。

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在她心目中是否仍是一樣廢。

晚上 11 時。我跟阿姐說了聲「Bye」,阿姐笑了笑:「拎罐汽水,我請。」

我揀了罐已經好久沒喝過的玉泉薑啤。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阿姐。

平日收工我會步行回家。便利店在新城市廣場第三期地下,與其走回第一期巴士站等 81K,不如走到對面希爾頓中心,經天橋,穿過沙田中央公園,沿城門河步行回家,會更方便。

這一晚我跑去巴士站,等 81K。

等了 10 分鐘左右有車。去上層,選了一個中間的座位,從膠袋拿出返工前在韻彙買的王菲最新專輯「胡思亂想」。

封面上連一張王菲的相都沒有。

有的只是一堆不完整但你能夠看得懂意思的中文字,「沒有圖案碟」、「沒有新形象」、「沒有寫真集」、「沒有混音版本」……

我期待王菲的相會在碟裡附送的歌詞書出現。

我先用紙巾抹乾雙手 —— 雙手本就不濕,只是想抹走手上污垢和油(如果有的話),避免把手指模印在專輯上歌書上。

打開歌書 ——
裡面只有 ——
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和字。

連半個鬆郁矇的王菲都沒有。

我跟自己說:我既然喜愛王菲,就是喜愛她的與別不同 —— 她不是 Idol,只有 Idol,才會影一大堆相,滿足歌迷,歌迷買碟根本不是聽歌而只是為了看相,那麼不如乾脆去信和買明星相,而不需買碟。

但去年那張「執迷不悔」,王菲(當時她還用「王靖雯」這名字)明明影了一整輯相,足以隨碟附送一個坐枱月曆。1993 年都過去了,那個月曆卻一直沒有被我使用,我真的不捨得用,只會間中拿出來欣賞,欣賞她 ——

不是這樣的!我喜愛王菲,是因為我真的喜愛王菲的歌,喜愛她的歌聲!而絕對不因為她的外型!

突然有一個想法:會不會是我剛巧買到一件壞貨?可能在便利店做了一段時間,慣用了某些形容;我的想法是:這張專輯本來是有附送相集寫真集或甚麼的,總之一定有王菲的樣子。

一張廣東專輯怎能完全沒有歌手的相!這是一件相當離譜的事!

巴士駛到沙角邨。還有好幾個站,才去到我住的屋邨。

好想第二天快一點來臨。這樣我就可以拿這隻「壞貨」去韻彙跟店員對質。

返到屋企,已過了午夜 12 時,已經是另一天了,但還要等上好多個多小時韻彙才開門營業。

我應不應該聽這隻(我主觀判斷為「壞貨」的)「壞貨」?我猶豫,我掙扎,我絕對不懷疑王菲的歌聲,但實在不願意透過一件(我主觀判斷為「壞貨」的)「壞貨」,去聆聽王菲的歌聲。

這是一種褻瀆。

絕對是一種褻瀆。

那一夜沒有睡。不是沒嘗試去睡,但實在不甘心,又或太憤怒,總之內心持續不能回到一個平靜狀態,一個能夠讓我安然入睡的狀態。

那夜,一直塞著耳,聽回王菲之前幾張專輯,「Coming Home」、「執迷不悔」、「十萬個為甚麼?」。

終於等到早上 9 時,我沖了涼(昨夜回家後一直沒有沖),換了衫,去商場茶餐廳吃早餐,今天揀了 A 餐,那碗火腿通粉煮得很差,沒有味的,惟有不斷落胡椒粉。那杯凍奶茶更加差,澀的,加上奶落得不夠,顯得茶底更澀。

搭 81K 去到好運中心,落車,才不過 10 時左右,由這裡走過去沙田廣場,只需幾分鐘,但仍未到韻彙的營業時間,惟有在好運中心逛,只是大部分舖頭都未開門。

走去對面沙田中心。這個商場我一向少行,除了需要去樓下那間迷你機舖「超新星」的時候。

總算等到韻彙開門。

我走入去,裡面只有一個男店員,竟然是我平日最怕的那一個 —— 他為人如何其實我不知道,但他那個永遠不帶表情的樣子,總是令我懼怕。

針對這張「胡思亂想」而用了一整晚去想的問題,半條都沒有問,反而是,走去放王菲 CD 的位置,把一隻「胡思亂想」,拿去收銀的地方。

明明手持住一張「胡思亂想」的我再買了另一張「胡思亂想」。

男店員以永遠不帶表情的臉,接過我遞給他的紙幣,再把一張「胡思亂想」放入印有店名的膠袋,遞給我。

到了樓下的哈迪斯,揀了一個角落位,立即拆開 CD 的透明袋(忘了先用紙巾抹走手上污垢),打開 CD 盒,拎出歌書,眼前的歌書,同樣是一本只有字沒有王菲的歌書。

然後我忍不住說了句粗口。

1994 年 6 月最後一天。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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