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價:Google 與加拿大「網上新聞法案」爭論

A+A-
圖片來源:路透社

數碼時代下,讀者主要以社交平台接收新聞資訊,令原本媒體所依賴的廣告收入流向社交平台。加拿大立法機構通過的「網上新聞法案」(Online News Act)於 12 月 19 日執行,協助新聞媒體機構就使用內容協商議價,搜尋引擎巨頭 Google 近日終於與加拿大政府達成協議,但怎樣才算公平補償?學者研究發現 Google 和 Meta 欠新聞媒體的金額,比你想像的還要多。

不止加拿大,各國都開始考慮立法補償

加拿大的「網上新聞法案」參考了澳洲 2021 年通過的「新聞媒體與數碼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後者甚至成為其他國家尋求補償媒體業務的實例。印尼、紐西蘭、南非和瑞士都考慮過類似法律,日本則對網上發佈新聞內容進行了一項研究,結果警告科技平台向出版商支付費用低可能違反反壟斷法。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 Amy Klobuchar 今年 3 月提出「新聞競爭與保護法」,允許新聞媒體進行集體談判。

無論這些法律是否通過,Google 和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都會表態反對,威脅要在搜尋功能中刪除新聞文章連結,就像加拿大當初通過「網上新聞法案」時,兩家公司都曾指若「網上新聞法案」無修改通過,就會阻擋來自加拿大的新聞內容。Google 當時要求法案進行 8 項修改,包括哪些媒體有資格得到賠償、版權限制、社交平台如何取得法律豁免等問題。經過連月討論,新協議指 Google 同意每年向加拿大新聞媒體支付 1 億加元,惟 Meta 仍反對為加拿大新聞內容付費。

兩個巨頭,每年欠過百億

哥倫比亞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講師 Anya Schiffrin 和侯斯頓大學助理教授 Haaris Mateen 上月在 The Conversation 撰文,他們透過採訪不同媒體人員,發現在美國,Google 和 Meta 每年欠新聞出版社 110 億至 140 億美元,數字比科技公司聲稱的金額還要多。

這項研究強調經濟學家所說的「剩餘價值理論」—— 雙方進行互利互動時創造的額外價值。社交平台受益於媒體提供的多樣化、可信且即時的新聞內容,增強用戶參與度,使社交平台更吸引廣告商。另一方面,新聞媒體透過這項傳播內容的途徑而受益,從而接觸到更多讀者。研究正是以社交平台與媒體互動產生的額外剩餘價值,再利用討價還價理論等方法來計算。

Google 曾於 2014 年取類似行動,當時公司關閉了在西班牙的 Google News 服務,因為西班牙規定其要向媒體付費,直到馬德里去年將歐盟 2020 年修正的版權規範立法,允許媒體直接與科技公司談判,Google 才於 2022 年恢復當地相關服務。

如今 Google 和加拿大政府達成協議,加拿大文化遺產部部長 Pascale St-Onge 形容這是歷史性的發展,新收入有利新聞行業。但學者認為,社交平台和媒體之間的交易公平透明、媒體在談判時團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