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運動員在里約奧運的表現成為國際焦點,關注的,並非他們的表現,反之是「作弊」的醜聞。先是澳洲泳手 Mack Horton 在奪金後嘲諷中國的孫楊為「禁藥騙子」(drug cheat),再有中國游泳隊在比賽上偷步遭取消資格。在現代文明社會,罰款禁賽或可了事,換在古代奧運中作弊,健兒或要在公眾前受鞭笞之刑,甚至會牽連整個城邦。
古代奧運時期(公元前 776 年至公元 393 年)沒有增強能力的特效藥,故亦無「禁藥」一詞。雖然關於古代奧運的作弊記錄不多,但根據歷史學家研究,如果古希臘運動員面前有現代禁藥,大部分人應會毫不猶疑的樂意吞下。古時的健兒也與現代人一樣,好勝心強,為了享受奪冠的榮耀,會施各種作弊手段,例如行賄、以小動作犯規、喝下「神奇藥水」等,層出不窮。
古代奧運會最早有記錄的行賄可追溯至公元前 388 年。當時,色薩利(Thessaly)的拳手 Eupolus 在賽前買通了 3 位對手讓賽,東窗事發後,奧運會為以儆效尤,4 人須繳付巨額罰款,建造 6 尊宙斯銅像,但賄賂沒有因此休止。到古羅馬時期的奧運變得更腐敗。羅馬帝國皇帝尼祿甚至收買官員,延期 2 年(公元 67 年)舉辦奧運,只因他想奧運遷就他的希臘巡遊;尼祿又以 10 馬參與 4 馬戰車比賽,縱使最終他沒有完成賽事,評審還是宣布他是冠軍。誰叫他是皇帝?
行賄之外,運動員更會不擇手段,在比賽時施犯規動作,如口咬、攻下陰,偷襲對手。 在公元前 490 年左右,有摔角選手在競技的同時,口咬對手甚及挖敵人雙眼,心狠手辣。如同現代,古代的犯規,不僅限於場內,更出現於場外,連觀眾和評審也會犯規。有記錄顯示,曾有母親為了看兒子,不惜女扮男裝;又有評審不避利益衝突,投自己城邦的成員勝出。
關於尼祿的奧運趣事還未說完。像上文所說,古代沒禁藥,但也有增強贏出機會的「特飲」。尼祿和不少選手在比賽前都會喝一杯野豬糞藥水(a potion of wild boars’ manure),專家補充,「這是吸取維他命?還是食禁藥?兩者沒有明確分野。」
在古代奧運會作弊的運動員,有甚麼下場?像拳手 Eupolus,犯了比賽規則的運動員及其教練和所屬城邦,均須繳付罰款——當然,以及遭取消比賽資格。另外,運動員也會被公開體罰,包括棒打、鞭刑等。
嚴重的,整個城邦會因作弊惹上麻煩。據古羅馬時代的地理學家 Pausanias 記述,在公元前 420 年,斯巴達因違反和平條約被禁止參與奧運,但有斯巴達健兒為了參賽,假裝成底比斯(Thebes)人。雖然他最終贏出,但卻暴露了真正身份,遭受鞭打。後來,奧運會將比賽結果當成底比斯的勝利,並刪去那位選手的名字,等同奪去了他及斯巴達的榮耀。
鑑古知今,人性中的好勝心永恆存在,如何克己復禮,壓制自己不施犯規把戲,真正與對手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角力競爭,還看運動員的修為。在體能以外,思想和心理也要準備妥當,才能勝出比賽,名副其實地奪取金牌——這絕非人人學得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