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人們總會責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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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新聞上的風化案,有時我們不是譴責施暴者,而是指摘受害者,如其衣著不恰當、行為不檢點,「難怪會惹來侵犯」。這種責怪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的行為,往往會令受害者更受傷害,亦令其他人遭到侵犯時,因怯於批評而不敢指證。為何關注事件時,最終矛頭反而指向受害者呢?

責怪受害者的行為源於「公正世界假說」這種心理傾向。心理學者 Sherry Hamby 指出,當知道有悲劇發生,我們會傾向認為事件不是出於純然的不幸,受害一方也有一定責任,這樣我們才覺得自己可避免同類事件發生。我們希望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的:不幸只會發生在有問題的人身上,只要我們做對事情,就不會遇到不應得的對待。

每個成年人都知道這個世界充滿著許多不幸,但總認為自己可以控制不公義的事。社會工作系學者 Barbara Gilin 認為,「公正世界假說」其實是一種心理保護機制,透過把責任歸咎於受害者,我們會覺得一個人的遭遇始終取決於自己的選擇,從而可以在這個紛亂世界中感到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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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避免責怪受害者呢?Hamby 建議了3 個步驟:

1. 警惕怪罪受害者的心理陷阱

人人希望世界是公平公正的,但也要緊記,我們總會遇上不幸或壞事,不管自身有否犯錯。我們都有生活上的追求,都不希望因此受到傷害,亦不應該因而被怪責。

2. 轉而採用「令罪犯更難得手」的思維

罪案發生不一定是受害者的錯,但我們仍可想辦法不讓歹徒得逞,令歹徒更難對目標下手(Hardening the target)。而當我們找方法增強大家面對侵犯的抵抗力時,同時都要平衡這些安全做法背後的利弊。例如女士是否須放棄到所有供應酒精飲料的場所消遣,以杜絕一切危險?要求過高的建議,只是對受害者的不諒解,反而更易墮入怪責受害者的思維。

3. 幫助受害者重建信心

受害者在事後多會有心理創傷,若想幫助他們走出陰霾,可助其重新建立自信,增強與人相處及自我管理的能力,並重新整理過往經歷。

Hamby 指出,美國人們自小受「美國夢」的那種「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自己命運」的文化思維薰陶,特別以「公正世界」的思維怪責受害者。反觀香港社會,同樣強調個人努力,高舉獅子山精神,這又有否令我們傾向責備,而非幫助社會上的遭遇不幸的弱者和受害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