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富豪的光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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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光女王伊利沙伯一世對紅色情有獨鍾,並且極愛穿著紅色服裝。直到後來為了經營更成熟的形象才更改衣著配色,並反過來命令宮內的人穿上她所愛的紅,繼續彰顯其權力和財力。 圖片來源:Elizabeth I when a Princess/Google Art Project

光為基督教上帝的象徵,所以光就是至善至美。歐洲中世紀時,坊間萬事萬物因由,全以宗教理論作解說,色彩在黑暗之中看不見,只在白天有光的時候,才看得清楚,所以光與彩,在中世紀歐洲人心中,就是美與善。

當時色彩染料,得來不易,非常昂貴。藍紅衣衫,在現代城市人眼中,或許易「撞色」,引人注目卻不一定順眼,但在中世紀時,這些鮮色衣袍就是美服貴服,「撞得起色」的人非富則貴,所以就算「撞」得不美也是不要緊的。

當時學者湯瑪士阿奎拿(Thomas Aquinas)曾說,美有三種元素:第一是比例勻稱、第二是誠實完整(integrity)、第三是光彩「清亮」(拉丁語:claritas)。這位學者說,上帝創造萬物,萬物皆壯麗動人,這種動人之情就由明亮的色彩而來。萬物各種色彩和諧交織在世間,就是美。

萬物在上帝創世時,就各有色彩,但不是所有色彩都是「清亮」的。人因而認為,事物的「清亮」與否,必與此物的善惡相關。貴族美服,就是有紅藍黃綠之類鮮色,配以金銀寶石,鮮色布料令著衣者一身色彩豐富,而珠寶金銀閃爍,則能令人變得更「清亮」。在中世紀初期,藍色與綠色因染料生產技術受限,並不明亮,兩種顏色在當時有卑賤的意味。直到 12 世紀之後,因為藍色在教堂彩繪玻璃窗上顯得神聖,彷如與天堂相接,藍色就漸有貴氣。黃色代表的意思有點複雜,代表黃金的時候就是美和富有,但黃色也曾經代表當地的異教徒、瘋漢、流民,也令人聯想起懦夫,以及受社會排斥的種種異類。紅色在中世紀初期,西班牙神學家聖依西多祿(Isidore of Seville)認為最美的髮色是紅與金,紅色的外套(surcoat)及馬衣(caparison)代表貴族和氣概,不過劊子手和妓女也曾以紅色作代表顏色。

綠色也美,聖維克托的休格(Hugh of Saint Victor)在 12 世紀曾寫道,綠色比其他顏色美,因綠色令人想起春回大地,萬物生機勃勃,欣欣向榮,眾新生命一同看著上帝的光芒長大。綠色代表自然,紅色代表激情,似乎在今日現代都市中依舊沒有改變。

11 世紀僧侶作品 Saint-Sever Beatus,內容題材取自聖經默示錄。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15 世紀「貝里公爵的豪華時禱書」。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現代人之謂「撞色」,在中世紀前半期是不要緊的,直到 13 世紀之後,才有學者認為不妥,謂鮮色雖美,但每種顏色的「清亮度」不同,繪畫者要保持各種顏色「清亮度」的和諧,用色的比例要保持恰當,才能令畫作至美至善。若以中世紀初的僧侶畫作與中世紀後期宮廷畫冊作對照,就會發現,中世紀中期之後的畫作中,貴族大衣雖依然有紅藍綠鮮色極搶眼,衣色也可能「撞」得不妥,不過畫面整體的用色,卻有和諧的美感。而在中世紀中期之前,例如 11 世紀僧侶以默示錄為題的畫作,在今人眼中,各畫的用色實在是重得誇張。

近年在公眾場所,偶見有廣告海報或招牌甚至告示牌用色,居然「復古」,字與底色的紅黃藍配搭,沉重如 11 世紀僧侶的默示錄畫,使人不禁想起幾年前,韓國歌星 PSY 流行音樂錄像名作「江南 Style」中種種「撞色」戲謔。中世紀染料與金銀皆極昂貴,平民百姓的衣衫不染色,與植物同色,貴族王室的衣衫則用染色布以顯貴,染色布是為身份而用,而不是為搶眼而用。現今染料生產技術發達,印刷技術精良,印刷機能印出千萬種顏色,且成本廉宜,搶眼招牌廣告早已堆滿街巷商場。廣告招牌的藍底紅字、或黃底紅字、或紅底綠字,色重如 11 世紀的默示錄畫,招牌又裝有二極管閃燈,令圖文閃如金銀寶石。「撞色」如此,或能引人注意,或能在一眾搶眼廣告中更顯眼,卻難以令人想起那色寡年代的中世紀「富豪美」了。

參考資料

Umberto Eco (ed.), On Beauty: a history of a Western idea. Alastair McEwen (trans.), London: Secker & Warbu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