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也會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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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可以充飢,卻也可以殺人 —— 若你對它過敏,那就足以致命,即使是區區一兩粒芝麻

美國國會在 2004 年通過「食物過敏原標籤和保護消費者法」,規定食物標籤必需以常見名稱列明 8 大食物過敏原:奶、蛋、魚、貝類、木本堅果、花生、小麥及大豆。當時全美逾 9 成有紀錄的嚴重食物過敏個案,均由這些食材引致。不過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如今懷疑,當中或許有所遺漏。

FDA 局長 Scott Gottlieb 本週宣佈,芝麻將有可能新增為主要食物過敏原之一。當局引述,食品未有列明含有芝麻,乃是構成食品回收及公眾健康問題的一個成因。Gottlieb 表示:「不幸地,我們開始留意到有證據指出,芝麻過敏這個問題在美國日漸令人憂慮。」他舉例:「一些研究認為,芝麻過敏在美國的盛行率超過 0.1%,與大豆和魚類過敏相若。」

非牟利組織「食物過敏研究及教育(Food Allergy Research and Education)」的行政總裁 Lisa Gable 亦指,研究估計超過 30 萬名美國人對芝麻過敏。她指出:「醫生與支援食物過敏人士的倡議組織有共識,那就是芝麻(過敏)正發展成一個全國問題,絕對要被列為需在食物標籤列明的過敏原之一。」

該組織表示,芝麻過敏反應可以因人而異,從蕁麻疹(俗稱風癩)到嚴重性過敏反應也有可能出現,因此需要修改有關芝麻的標籤規例。Gable 強調:「致命的食物過敏患者及支持他們的親友都十分謹慎地閱讀標籤。他們需要能夠清楚閱讀標籤,以確保一種成分不會因為用了其他名字而被隱藏起來。他們需要看到以簡單英語書寫的會是甚麼。」

美國過敏、哮喘和免疫學會會長 Robert Wood 醫生同意:「在成分列表,芝麻可被寫成麻醬,甚至是像『天然香料』如此通用的術語。所以(我們)憂慮的是,即使一名非常謹慎的患者或其家人,也可能不知道食品中有芝麻。」

西奈山伊坎醫學院 Jaffe 食物過敏研究院院長兼小兒科教授 Scott Sicherer 表示,一直以來病人需要猜測食品是否含有芝麻,甚至要致電生產商,找出食品的確實成分。「由於芝麻並不在食物標籤法之內,我的病人現在都很憂慮,怕買了一些說是含有天然香料的食品,可能內有芝麻。」他認為:「現時已有足夠證據顯示,芝麻過敏若不是比標籤法包括的其他食物更為常見,就是跟它們同樣常見。對我來說,把芝麻列入美國的食物標籤法絕對合理。」

現時 FDA 正向流行病學家、營養學家、過敏研究員和醫生等尋求資訊,以「認識更多關於美國芝麻過敏的盛行和嚴重程度,以及國內售賣含芝麻食品的盛行情況。根據現行法規, 這當中包括可能毋須在成分中披露含有芝麻的食品」。當局亦希望聆聽專業醫療人員、研究員、消費者和食品業的意見,以求更全面了解改變有關披露芝麻法律的風險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