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衍蒨:殯儀師與殺人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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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分享的骸骨故事都較為單一,好像只會往一個方向出錯。可是,現實中的一切並不會都順著劇本走。還記得之前敘述過的美國 Tri-State 火葬場醜聞、盜取屍體用以黑市器官買賣等故事嗎?接下來要分享的,就集合以上所有於一身,再額外加上一宗凶殺案作點綴。

故事發生在 1980 年代的美國洛杉磯。當地有一間家族式經營的殯儀公司 Lamb Family Funeral Home,並於 1985 年由始創人 Charles Lamb 的孫女 Laurieanne 接手。Laurieanne 自小已對殯儀業有莫大興趣,特別喜歡替死者化妝、打扮,並與丈夫 Jerry Sconce 共同用心經營公司。

轉眼間,她的兒子 David Sconce 亦已經長大並入讀大學。他一心成為學校的美式足球隊員,並打算畢業後加入西雅圖海鷹隊(Seattle Seahawks)。可惜的是,在大學一年級時,他先後打劫女友家兩次,以作其提出分手的報復。亦因如此,他去了另一隊伍開始足球生涯,卻因連接輸掉比賽而決定退學。及後,出於無聊心態,他於街上對流浪漢施以暴力,並在賭場擔任荷官及投考警察,但因色盲問題而失敗收場。最後,在 Laurieanne 及 Jerry 的提議下,他決定考取防腐師資格,加入家族生意。

當時的美國是火葬崛起的時代,而洛杉磯並沒有火葬場。David 看出這個商機,認為火葬會很有市場,同時覺得防腐師課程很悶,也不太能賺錢。因此,他向家人提出設立火葬殯儀公司,並與家族殯儀公司合作。他計劃以自己的火葬公司接收屍體,然後將其送到家族殯儀公司火化。火化屍體後,便帶回骨灰並送到家屬手中。重點是,火葬費用只需 55 美元,是他競爭對手的一半。

或許你會覺得即使不停的燒,一天也不能處理很多屍體,也是不能賺錢的啊。沒錯,David 也是這麼覺得。因此,他決定打破一切規限,包括加州的法律 —— 同一時間在同一個爐燒 5 至 6 具屍體!公司在 1982 年中開始營運,卻在 1984 年才拿到執照。而在 1985 到 1986 年間,公司收入超過 1 百萬美元!

David 看起來並不是一個很好的老闆,員工除了給他「小希特拉(Little Hitler)」的稱號外,更爆料說他的最高紀錄是同時放 18 具屍體於同一火爐。而骨灰當然也是一次過獲取,為了可以讓每個死者的家屬都拿得到骨灰,他會按照死者的性別去秤骨灰的重量,再發還給家屬:男性的話,骨灰是 5 至 7 磅;而女性則約 3 至 4 磅。

由於他的火葬場一日燒個不停,令旁人非常難受。在眾多鄰居的投訴後,他們將火爐搬離了民居。喬遷之喜後,員工更打破了 David 的紀錄:同時將 38 具屍體送到火爐裡面燒!這讓火爐超出了負荷,造成煙囱淤塞。這些超濃黑煙使周邊的居民再一次抗議,只是這次作出投訴的並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個奧斯威辛(Auschwitz)的生還者。David 只把該址登記為瓷窯,但他認得這些煙、及最重要的「氣味」。

他知道,這並不是一個瓷窯應有的景象……

(待續)

參考資料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一名香港土生土長的骨頭說故人,馬不停蹄地飛到世界各地尋找及代言骨頭的故事,讓他們成為事情最後及誠實的無聲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