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衍蒨:法證植物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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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講到,在不確定屍體的埋葬位置時,便很可能需要借助環境來尋找線索及提示,法證植物學就是當中最好的幫手。

利用植物去了解死亡時間的方法,總括來說可以分成兩大類:單獨/獨立(independent)及比較(comparative)。前者是植物在骸骨/屍體底下或裡面的生長情況,有學者曾發表研究指出,植物學家可以切下與屍體一併找到的植物根部及莖部,並檢視及研究當中的年輪(rings),以得知逝者的死亡時間(post-mortem interval)。而年輪不單出現於樹幹的莖部,在一般的根部及莖部植物中,亦可找到它們的蹤影。簡單來說,年輪結構以週年循環生長,每一輪等於一歲。因此,若穿過骸骨及屍體的植物根部有 3 個年輪,就代表死者已經埋葬至少 3 年。若屍體埋在泥土深層及地面,也沒有太多提示時,此方法便非常有用!除此以外,檢查植物生長的多寡,亦可協助推斷死亡時間。

另一個方式,就是觀察生長在屍體下面或墓坑周遭的植物,然後與墓坑範圍附近的植物生長情況作出比較。由於屍體會逐漸變成泥土的養分,有助於根部生長,與附近的植物相比,成長於屍體附近範圍的植物根部會較厚,而此增生的厚度,就能成為植物學家推斷死亡時間的一個工具。

不過,利用法證植物學作出屍體相關的推斷,當中亦有一定限制。其中一個是我們以恆常的生長率去計算所有成長。換句話說,若植物的生長途中曾因某些環境因素而放慢或停止,則未必能在年輪上看到,其推斷出的死亡時間,只可稱為「最少死亡時間」,而非明確的時間單位;同時,若死者離世不足一年,此推斷方式也沒有太大用處。

雖然植物學屬於法證植物學家的專業範疇,但很多時候法醫人類學家亦會協助收集證據。而一貫推薦的做法,是將所有葉子、莖部及其他植物的部分都夾在兩張紙中間,然後在紙上記錄有關標本的顔色、形狀、大小、收集時間及日期等資訊。至於收集的數量,有些專家認為每款植物都需要提取標本,亦有專家認為只需提取墓坑上的植物。

法證植物學的出現,就是告訴大家法醫及法證學的光譜有多闊。雖然較少人有所聽聞,但此專業與昆蟲學或病理學等一樣,為法庭案件提供過很多實質有力的證據。當然,在現今世代,科技改善了 DNA 及細菌分析的質素及容易程度,亦讓植物學有不可多得的進展。植物學家可以透過新顯微鏡技術,從微觀植物結構及變化的角度,為調查單位提供更多有趣及有用的資訊協助破案。植物成為調查人員尋找骨頭及屍體位置的 GPS,並提供對於死者的說詞,可能是我們較少聯想到的事,但相信這在未來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透過科技及各科學專業知識的運用,希望世界上的查案時間及難度都可以慢慢縮減!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一名香港土生土長的骨頭說故人,馬不停蹄地飛到世界各地尋找及代言骨頭的故事,讓他們成為事情最後及誠實的無聲證人。